一、惠企措施 |
受疫情影响严重且在京注册的餐饮、便利店、美容美发、家政4类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以分公司形式设立的连锁直营门店,分公司或门店符合本条规定享受房租减免的中小微企业相关条件要求且承担房租费用的,参照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免政策执行。
二、 | 政策依据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0〕15号
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不在疏解整治范围内且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020年3月和4月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2020年3月和4月给予租金50%的减免。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2020年3月和4月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其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企业,由市、区政府给予一定资金补贴。鼓励特色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创业基地、文化产业园、视听园区等各类载体将房租减免时间同步延长至4月。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办学活动的民办幼儿园,依照防疫规定延期开学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参照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免政策执行。受疫情影响严重且在京注册的餐饮、便利店、美容美发、家政4类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以分公司形式设立的连锁直营门店,分公司或门店符合本条规定享受房租减免的中小微企业相关条件要求且承担房租费用的,参照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免政策执行。鼓励在京中央企业参照上述房租减免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教委、市商务局、中关村管委会、市文资中心)
【解读】一图读懂《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
【解读】北京发布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新举措 房租减免政策延长到4月底
“过去的16条帮扶措施更多是输血,4月17日发布实施的9条措施更多是造血,解决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的同时,让中小微企业在做好防疫的前提下,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让经济真正循环起来。”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谈绪祥说。
租金减免:期限延长到4月底
根据本市现行政策,部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幼儿园等能获得2月份房租减免。
考虑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企业实际,这次进一步明确,将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不在疏解整治范围且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房租减免政策实施时限延长2个月至4月底。
值得注意的是,本市还将受疫情影响严重且在京注册的餐饮、便利店、美容美发、家政四类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以分公司形式设立的连锁直营门店也纳入租金减免范围。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北京36家市管企业统计减免房租约9.8亿元,区管企业统计减免房租约7.2亿元,科技企业孵化器、文化产业园等各类载体统计减免房租约13.8亿元。其中朝阳、海淀各类房产主体分别为区内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8.1亿元和7.9亿元。
金融支持:受疫情影响可延长还款期限
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新举措还包括金融方面的纾困政策。
在贷款利率优惠方面,引导北京银行、北京农商行等金融机构落实国家面向中小银行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确保将全部资金以优惠利率向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通过调整绩效考核办法、提高不良容忍度等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发行小微金融债券,设立更多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贷款产品。
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到期还款暂遇困难的企业,银行可延长还款期限;完善企业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功能,持续提升中小微企业“首贷率”和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占比;充分发挥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作用,2020年对小微企业减半收取融资担保、再担保费,力争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此外,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本市专门鼓励创投机构在疫情期间加快开展投资,对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已获得风险投资、后续融资需求迫切的孵化器在孵企业等优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复工复产:餐馆便利店等可自主决定复工
一些中小微企业的复工复产事关百姓生活,对此本市将继续保障中小微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清理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不合理限制和简单管控规定,除国家和本市根据防疫情况公布的复工复产限制措施外,对复工复产不设置前置审批审核。”谈绪祥说。
具体来看,在遵守防控要求的情况下,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餐馆、菜店、美容美发、便利店、修理店等可以自主决定复工复产;满足员工办公间距不少于1米、每人使用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要求的单位,在做好对人员数量较大的单一空间防疫管理前提下,可以安排员工返岗复工;以户外游览为主的旅游景区和室外健身运动场所可安全有序恢复运营。
对持有“北京健康宝”,健康状态为“未见异常”(也就是市民常说的“绿码”)的人员,进出商务楼宇、商超、餐馆、工厂、工地、公园景区、各类门店等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出社区、村等开展复工复产活动,不再要求提供其他与防疫相关的健康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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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各相关市属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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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咨询电话 |
(010)55579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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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流程 |
(一)告知
市属国有企业应结合房屋出租管理台账和工作实际,摸清承租人的相关情况,主动联系符合减免政策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告知其减免政策、申请流程、申请材料、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申请
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向出租方提出申请,中小微企业按照出租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其是在京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且符合减免政策的相关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及完税证明。中小微企业应配合向出租方提供营业执照、职工社保信息等佐证材料和对不裁员、少裁员出具书面说明或承诺等,并对提供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受理
各市属国有企业应坚持务实高效、服务便捷的原则,根据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制定房租减免制度与流程,及时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纳入快速审批通道。为避免疫情期间人群聚集,建议市属国有企业通过网络、信函等方式受理申请。
(四)反馈
各市属国有企业应及时书面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承租人凭书面告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对不符合减免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及时告知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各市属国有企业履行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后,房屋租赁双方及时履行修订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等手续,做好房租减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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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办理材料 |
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等符合相关要求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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