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初始备案操作指南

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初始备案操作指南

60602020-11-14 19:30  95商服网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初始备案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所有者应当向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申请备案,经税务机关向其发放发票监制章电子印章后,方可提供电子发票服务。

操作流程:登陆重庆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初始备案

操作步骤

第一步:功能定位

功能定位

第二步:打开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初始备案 功能,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初始备案

第三步上传附列资料点击【保存】按钮,完成备案,点击【上一步】返回第二步操作

上传附列资料

声明:本文来源于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由95商服网(原中国政务服务网)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相关标签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