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区政府综合科工作职责
负责管委会(区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及协助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根据各部门、各单位请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事项,报领导审定;负责文件运转及上级党委、政府各类文件的收发和传阅工作;负责管委会(区人民政府)的接待工作;负责协调管委会(区人民政府)机关的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统一管理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室的全部档案工作;负责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和中心组学习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外事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纪律检査、行政监察等工作。
联系电话:3836316
乌鲁木齐高新区政府文秘科工作职责
负责起草提交区人代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负责办理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室的批复、信函等公文;负责草拟报送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请示、报告等公文协助领导起草或审核以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公文;负责管委会(区人民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讲话稿及有关文字材料;根据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工作重点及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稿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审核工作;结合新区实际,收集、梳理、研究有关政策工作。
联系电话:3678810
乌鲁木齐高新区政府信息督查科工作职责
向上级政府报送重要工作动态、工作思路、措施和成效;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反映基层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收集、整理、报送辖区内重大社会动态、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等;加强对全区政府信息工作的统筹管理和业务指导,督促指导基层单位开展信息工作;拟定全区信息目标考核办法,定期组织考核并予以通报;收集、整理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要求、领导讲话、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工作动态以及部门、乡镇、片区管委会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编发信息刊物。
对全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各级政府决策以及管委会(区人民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反馈;负责管委会(区人民政府)领导现场办公决定事项和基层调研安排解决问题的督促检査和反馈;负责管委会(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反馈工作;收集整理全区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对各项重要工作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编发督查刊物;编写涉及督査工作的报告、会议纪要等材料;负责对全区乡镇、片区管委会、区属部门和单位开展督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联系电话:3672439
乌鲁木齐高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结合本区实际,研究拟定区直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定和方法,并组织实施,统一后勤队伍的思想和行动。
(二)负责区直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规划、调整和管理;负责区直机关直管房的安排调整、水电管理、房改、维修、危房改造等工作。
(三)负责区委、区政府领导公务车辆购置计划安排;负责汽车更新经费的预算和管理;负责车辆的定编、配备、更新、报废工作;办理公务车辆调拨、转籍转户、报牌等手续;负责区级重大会议及重大活动车辆的保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车队车管干部和司机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机关家属院内部安全保卫消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区委机关大院精神文明、爱国卫生、户籍管理、绿化等社会事务工作。
(五)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的报刊、信件、文件的收发工作。
(六)负责管理机关食堂工作。
(七)负责战备、抗洪救灾、突发性事件等应急情况下区级领导机关的后勤保障。
(八)协同区直有关部门做好区级大型重要会议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九)负责做好相关的接待工作。
(十)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集中采购工作。
(十一)完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有关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3839061
乌鲁木齐高新区电子政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拟订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政府电子政务网络、网站及相关应用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和应用培训工作。
(三)承担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四)集中管理政府系统重要的信息资源,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源服务。
联系电话:3836316
乌鲁木齐高新区自创区发展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承担乌鲁木齐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日常工作,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按照国务院批复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文件精神,为在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科技创新重大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育引进、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面向中西亚合作创新等方面探索示范,努力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联系电话:3837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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