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1.办公室(0391-6633637)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重要活动及会议的组织协调和机关保卫安全、车辆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系统档案管理工作。
2.政策法规科(0391-6633062)
组织研究重大综合性政策问题;综合管理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工作;
负责审核以局名义发放的各种证、照、书;指导系统行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和培训普法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重大建设违法案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的执法协调工作。
3.住房保障科(0391-6633097)
拟定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国家和省、市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建设规划、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城镇住房分配、维修管理体质的改革;研究、制定房改制度的方针、计划与章程,逐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审定与指导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安居工程计划、规划、开发与建设;管理与指导全市城镇公用住房的出售和租金改革,审定房改优惠政策,制定公布并负责执行,检查每年的租金标准实施情况;对全市住房分配和解困情况进行监督。
4.行政审批服务科(0391-6633877)
行政审批服务科属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本部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工作。
5.勘察设计管理科(抗震办公室0391-6633175)
拟定工程勘察设计有关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审查报批或核准勘察设计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并监督管理;提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技术政策,组织推广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标准;负责组织勘察设计项目的评优和工程注册人员的考试报名、培训注册等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核审批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拟定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城乡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负责全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专项审查工作;负责对已建的各类建筑物和地下空间进行抗震设防检查指导工作;参与工程抗震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震后评估;开展宣传、普及抗震防灾知识,推广抗震防灾新技术、新工艺。
6.城市建设科(0391-6633012)
拟定并组织实施市政建设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市政工程的招标投标、预决算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城市道路、燃气、热力、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境卫生等项目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政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市政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城市防汛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的管理、养护和建设过程中的用地协调和拆迁工作;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的建设。
7.村镇建设科(0391-6633167)
拟订全市建制镇、集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村镇体系规划和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住房安全和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宜居镇村建设工作,组织村镇建设各类试点和中心镇、重点镇建设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利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村镇迁建、重建工作。
8.科学技术科(安全监督管理科0391-6633037)
拟定全市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产业技术政策,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建立健全建设科技创新体系,拟定全市建筑节能推广的规划、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的全面推广应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研究提出安全生产有关措施和建议;监督检查和指导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安全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组织协调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9.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0391-6833058)
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墙体材料革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我市墙体材料革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推广墙体材料革新技术;组织新型墙体材料的确认和推广应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承担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计划财务处(0391-6633155)
负责城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查工作;负责系统财务年度预算及资金使用计划工作;负责财务监督检查及财务收支的稽查工作;负责统计报表的制编、汇编及上报工作;负责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资金筹措工作;负责系统财务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
11.人事政工科(0391-6633446)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建设行业工程劳保费标准和职业技术标准、规范工作;负责实施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工作;负责编制建设行业教育发展计划;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出国政审的有关具体报批工作;负责管理行业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12.纪检监察室(0391-6633132)
监督检查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省政府、市政府决定、命令等情况;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完成市纪委、监察局、住建局党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下属机构:
1.济源市房地产管理局
工作职责:
承担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主要负责维护房地产市场发展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快速发展。
具体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开发经营行为的管理、住宅物业小区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行为的管理、房地产中介和中介活动的管理、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行为的管理、住房维修基金归集管理、房屋评估、测绘、安全鉴定管理。
办公电话:0391-6613502
办公地址:济源市宣化大街9号
2.济源市风景园林管理局
工作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绿线,并负责监督实施;依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实施城市绿化方面的监察。
2、负责组织城市规划区市政园林绿化项目的规划;负责城市建成区内的园林、绿化及植物多样性工作;审查城市建设项目中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负责绿化工程的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城市区和县(市)、乡镇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指导园林绿化的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制订本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标准和规范,制订古树名木保护等级标准,建立古树名木档案。
4、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核、批准、监督、动态考核等工作。
5、负责城市全民义务植树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验收评比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绿化业务工作。
6、负责本单位事业经费及园林绿化专项经费的计划,并对计划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7、负责城市动物园、游乐园的管理工作;推广、指导节约型园林建设工作;负责自管绿地的养护管理等工作。
8、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9、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10、负责损害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政处罚工作。
11、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391-6692956
办公地址:济源市荆梁北街39号
3.济源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公用事业政策、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拟订全市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依法行使公用事业行政执法职能。
2、制订公用事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运用新技术、新成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指导和管理全市公用事业的对外经济与技术合作及外事工作。
3、负责全市公用事业监察和法制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报批行业管理的规章规定。
4、指导和负责全市公用事业国有资产的设备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水源地)、燃气(天然气、煤气、石油液化气等)、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热力及公共客运的行业管理。
5、负责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许可的审查、报批及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行业企业及市政公用施工企业资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拟定有关公共交通实行城市专营权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对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营运线路及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6、指导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指导城市采水、管网输水和用户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全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7、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监督与管理城市公用事业企业各项收费、服务工作,负责编制下达和筹措公用事业建设资金。
8、制订行业人才培训规划。负责指导各单位财务管理的上档升级工作,负责指导各单位的各种收费项目的上报审批以及执行情况检查。提高各单位的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升值,为企业发展夯实基础留足后劲。
办公电话:0391-6685600
办公地址:济源市新济路长途汽车站东800米(交警队对面)
4.济源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监察、市政监察、公用事业监察、风景名胜监察、城市园林和城市绿化监察、城市夜景亮化管理工作以及城中村建设管理和规划区范围内的批前违法建设行政处罚职责。
办公电话:0391—6689828
办公地址:济源市天坛北路103号
5.济源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全市环卫规划。
2、编报环卫设施建设规划。
3、负责对市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进行监察、管理。
4、负责对全市各办事处的环卫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5、负责全市环卫公共设施的建设。
6、负责对市区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管理。
7、负责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医疗废物处置费的征收。
办公电话:0391-6652872
办公地址:济源市北海大道中段446号
6.济源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工作职责:落实我市保障性住房规划;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建设由项目单位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对象的资格审核;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租赁、出售和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391-6936696
办公地址:济源市宣化东街11号
7.房屋征收办公室
工作职责: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实施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房屋评估工作;负责征收补偿方案审核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补偿征收方案进行论证;负责房屋征收补偿资金专用账户的管理工作;负责对违反条列行为举报的核实、处理工作。
办公电话:0391—6833016
办公地址:济源市黄河路第二行政区八号楼8341室
8.济源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标准定额和造价管理的法规、规范和规定,制定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监督检查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执行。
3、负责现行标准定额的解释、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鉴定。
4、开展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备案及咨询服务工作。
5、测算发布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和工程造价指数。
6、负责全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资质管理。
7、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考核。
8、建设工程一次性补充定额和测试编制。
办公电话:0391-6333861
办公地址:济源市天坛中路1208号
9.济源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工作职责:
1、指导和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研究规范我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及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拟定全市建筑业及墙体改革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管理全市的房屋建筑及装饰装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4、负责建筑市场劳务用工及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及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
6、组织建设项目的开工审批。
7、负责指导地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及岗位技能鉴定工作。
8、负责我市立项后的国家和省有关建设项目中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组织实施及后评价工作。
办公电话:0391-6915800
办公地址:济源市天坛中路948号
10.济源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作职责:
1、负责建筑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
2、负责对建筑工程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的监督抽查;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抽查和参与工程质量引起的突发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3、负责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抽查;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进行监督;对建筑施工材料和混凝土预制构件及预制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抽查。
4、负责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5、负责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受住建局委托对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备案。
办公电话:0391-6692689
办公地址:济源市天坛中路1208号
11.济源市市政工程公司
工作职责:承担城市道路、排水和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任务。
办公电话:0391-6693865
办公地址:济源市天坛北路68号
12.济源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工作职责:负责泵站管网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排水许可管理工作(对象为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负责定期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建立排水监测档案;负责对污水集中处理运营单位水量、水质进行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0391-6600000
办公地址:济源市新济路长途汽车站东800米(交警队对面)
13.济源市石油液化气公司
工作职责:为城乡居民提供液化气供应与服务。
办公电话:0391-6063331
办公地址:济源市小浪底专用线西留养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