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
负责人 |
机构职能 |
办公室 |
李晓燕 |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局决定事项的督办查办、目标管理、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档案、保密、信访、保卫、接待及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协调有关执法工作,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
联系电话:0391-6612552 |
财务科 |
秦佩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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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管理科 |
杜延伟 |
组织全市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工作;拟定地籍管理办法,拟定全市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发证和土地权属纠纷调处规则以及权属管理办法;管理地籍信息系统;承担调处跨乡镇和其他重大土地权属纠纷。
联系电话:0391-6611060 |
地质环境科 |
李运生 |
研究拟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的管理,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指导全市地质和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组织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负责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所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联系电话:0391-6618418 |
耕地保护科 |
翟立霞 |
承担全市耕地保护及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相关政策和规定的研究拟定;组织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搞好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分和调整;组织全市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等项工作;负责制定需要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农地转用项目的补充耕地方案;组织土地开发的审查、汇总、报批,参与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和供地方案的审查工作;参与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有关用地事项的审查和协调工作。 研究拟定全市国土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制订并落实全市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编制和实施市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其它国土资源专项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各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它国土资源专项规划;建设项目预审;参与报送市政府审批和经省、市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391-6613293 |
矿产开发科 |
薛永东 |
负责全市采矿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审批登记;依法调处重大采矿业争议、纠纷;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受委托确认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评估结果;参与矿山企业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铝粘土矿山技术产业政策,编制全市铝粘土矿发展规划,负责铝粘土生产经营的行业管理。 |
人事教育科 机关党委 |
人事教育科:张磊 机关党委:马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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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党的建设工作;编制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工作规划,对重要科技项目和外事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国土资源相关科技成果推广,推进科学技术进步,编制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直属单位人事、科技、教育、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91-6618468 |
土地利用管理科 |
李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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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并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等地产交易行为和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工作,公布土地市场运行动态,预测土地市场发展趋势;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中土地资产的处置审批工作。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和储备工作;组织全市土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对土地估价、交易代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
执法监察科 |
张科 |
组织对全市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土地规划和计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和执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查处有关土地、矿产方面的违法案件。 |
行政审批科 |
王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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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待、协调 接待客人、咨询、协调业务之间的工作关系,来访接待。 |
矿产资源储量科 |
张秀山 |
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和地质勘查管理办法、标准、规程、规范,管理和组织实施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认定、登记、统计,管理全市地质资料的汇交,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储量态势和供需形势分析,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制订矿产资源政策。 联系电话:0391-6611090 |
测绘地理信息局 |
杨秋玲 |
综合管理全市测绘工作,归口管理并组织协调全市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重大项目的测绘;负责审定市内各种地图、图件上行政区划界线的标识;负责管理全市各种地图编制出版的初审和报批;负责测绘单位的资格初审和测绘任务登记;依法管理全市的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承办非本市测绘组织或个人来我市测绘限额以上测绘项目技术设计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成果鉴定和推广工作;指导各类测绘资料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91-6612600 |
纪检监察室 |
孙东利 |
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组织查处国土资源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组织局机关进行反腐倡廉学习教育;落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制度;负责社会监督的组织和落实工作。 联系电话:0391-6612029 |
法制工作办公室 |
原保国 |
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调查、督办以及稳定工作。承办本级受理的、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信访事项;对国土资源系统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国土资源系统信访事项的处理。 联系电话:0391-6613331 |
城区分局 |
赵晓占 |
0391-6658755 |
五龙口分局 |
王景洲 |
0391-6602880 |
克井分局 |
马军委 |
0391-6706138 |
轵城分局 |
卫 强 |
0391-6083831 |
王屋分局 |
刘付领 |
0391-6899777 |
王屋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 |
刘晓玲 |
做好国家地质公园的建设宣传,保护地质遗迹。国家地质公园对外宣传、国家地质遗迹保护基金的申请管理、监督使用、国家地质公园配套设施建设及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391-661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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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院 |
晁林 |
联系电话:0391-6960155 |
土地整理中心 |
王卫方 |
联系电话:0391-6063566 |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李保国 |
2、按有关政策搞好国家建设用地的征地协调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391-6628089 |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
苗占轩 |
联系电话:0391-6613257 |
王屋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
做好国家地质公园的建设宣传,保护地质遗迹。国家地质公园对外宣传、国家地质遗迹保护基金的申请管理、监督使用、国家地质公园配套设施建设及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391-6611080
国土资源测绘院
1、负责辖区内所有征地中的勘测定界工作;
2、负责登记发证中的宗地图测量与制图工作;
3、完成城区四个办事处居民建设放线工作;
4、负责放线开发定点测量及其它测量工作;
5、指导委托12个乡(镇)村民建设放线工作;
6、负责企业改制测量与制图工作;
7、联系其它测量制图工作。
联系电话:0391-6960155
土地整理中心
1、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上报开发、整理、复垦项目;
2、实施国家、省厅批准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
3、根据省厅和市局下达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新增耕地计划,通过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全面复垦被破坏地,积极推进土地整理,保障我市耕地的占补平衡;
4、参与全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验收工作;
5、对全市砖瓦窑厂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控制乱占乱用现象,对不按规划用地取土的砖瓦窑场予以取缔、关停;
6、协助征收砖瓦窑场耕地开垦费;
7、完成省土地整理中心和局机关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391-6063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