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等5个派出机构于2018年9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具体承担相应的税收征管与服务工作。自挂牌成立之日起,正式启用新单位公章和业务专用章,原机构公章和业务专用章同时废止。原开封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务分局的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承继,原开封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和开封市地方税务局契税税务分局的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承继,尚未办结的事项由新机构继续办理。已经办结的事项继续有效。
一、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工作职责: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职责划转工作还在进行中)。管辖开封市鼓楼区、尉氏县、通许县、开封经济技术开发区。
办公地址:开封市鼓楼区省府前街16号
办公电话:0371-23879633
邮政编码:475004
二、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工作职责: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职责划转工作还在进行中)。管辖开封市禹王台区、开封市祥符区、杞县、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办公地址:开封市河沿街35号
办公电话:0371-23960005
邮政编码:475000
三、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工作职责: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职责划转工作还在进行中)。管辖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开封市龙亭区、兰考县。
办公地址:开封市盛祥路15号
办公电话:0371-23898200
邮政编码:47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