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政务信息股)
负责人:田高峰 联系电话:0917-3250595
主要职责:
1、负责文秘、档案、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2、负责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爱国卫生、平安建设,信访工作。
3、负责人大、政协提案两案办理工作。
4、负责保密、机要、统战工作。
5、负责系统工作人员考勤、请销假、节假日值班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卫生、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重要会议的通知、组织和实施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工作
8、负责对区委、区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上报。
9、负责对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行跟踪督办。
10、负责妇联、计划生育工作。
二、组织人事股
负责人:杨 军 联系电话:0917-3250331
主要职责:
1、负责系统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组织人事工作。
2、负责系统党员管理和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工作。
3、负责公务员考核工作。
4、负责系统党建工作。
5、负责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6、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负责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务统计股
负责人:李莉 联系电话:0917-3251646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
2、负责制定财务、内审管理制度。
3、负责各项财务预决算、经费管理和行政性收费罚款票据。
4、负责重大项目资金报审和重要物资的采购工作。
5、负责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国有资产和内部审计工作。
7、负责全局的科技、装备及标志服装的管理工作。
8、负责系统人员养老、医疗、住房三项基金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
负责人:庞丽娜 联系电话:0917-3250539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3、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法制监督工作。
4、负责行政执法案件案审工作和执法案卷归档工作。
5、负责案件信息公示的管理工作。
6、负责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7、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9、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
五、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江正华 联系电话:0917-3251735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工作。
3、负责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
4、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计量授权、计量标准。
6、负责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和检验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
六、质量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唐宗哲 联系电话:0917-3870008
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加强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落实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
3、负责对辖区内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开展监督管理,配合或开展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查相关工作,并完成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产品风险排查、监控及警示工作。
5、负责结合区域特点负责开展各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分工开展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6、负责辖区内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监督缺陷和问题产品的召回。
7、负责组织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品牌发展战略,指导企业申报陕西省名牌产品和陕西质量奖。
8、负责承担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成员单位协调联动机制,收集、整理并反映成员单位关于质量工作的政策、意见和建议。
9、负责牵头组织区域质量工作考核和接受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
10、负责承担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
12、负责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实验室认定、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认证、有机产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
13、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
14、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工作。
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负责人:李 斌 联系电话:0917-3870007
主要职责:
1、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2、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3、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
4、监督检查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5、制订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股)
负责人:缪俊平 联系电话:0917-3250707
主要职责:
1、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
3、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4、负责督查落实全区城乡集贸市场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5、负责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查处合同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
6、负责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7、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工作。
8、负责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9、负责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管理工作。
10、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保护工作。
九、市场主体及信用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张雅伦 联系电话:0917-3250339
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
3、负责涉及登记事项的专项整治工作。
4、负责市场主体的年度报告工作。
5、负责企业的即时信息公示工作。
6、负责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抽查工作。
7、负责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
8、负责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工作。
9、负责市场主体“两随机抽查一公开”全覆盖工作的推动和落实。
十、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白旭合 联系电话:0917-3531656
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标准的执行,监督实施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管理规范。
2、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照法规办理食品生产许可初审。
3、负责组织处置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监督实施问题食品召回。
4、负责制定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掌握分析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及存在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监督实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6、负责组织落实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张娟 联系电话:0917-3158596
主要职责:
1、负责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监督实施问题食品召回。
4、负责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掌握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及存在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监督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6、负责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7、负责监督实施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规范。
8、负责组织落实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事故查处和风险监控工作。
十二、药品医疗器械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肖黎 联系电话:0917-3533036
主要职责:
1、负责药品零售(含连锁门店)经营许可的审批工作。
2、负责《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
3、负责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药品零售企业和隐形眼镜(软性角膜接触镜)经营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
4、负责监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6、负责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药品抽样快检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工作。
十三、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吕建平 联系电话:0917-3531502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安全状况调查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规范。
3、负责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4、负责承担餐饮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四、食品安全应急协调股
负责人:周文淼 联系电话:0917-3858725
主要职责:
1、负责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镇(街)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
2、负责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应急处置,负责专项工作督查督办。
3、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
4、负责组织本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5、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交流。
十五、区非公企业党委办公室
负责人:吕文涛 联系电话:0917-3309589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非公企业党建调研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意见。
2、负责加强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党组织书记队伍、党建工作指伍、党员队伍建设,努力扩大党组织覆盖面。
3、坚持开展党建带群建工作,协助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广泛开展党的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
4、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积极开展党内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6、营养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验,做好区委领导非公企业党建联系点的服务工作。
十六、机关后勤服务所
负责人:杨小科 联系电话:0917-3250581
主要职责:
1、负责机关办公楼、住宅楼等场所的安全和物业管理、房屋维修等服务性工作,做好本局家属区的各项综合性管理工作。
2、负责局系统车辆的日常管理与安全教育工作,作好局机关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建立落实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供给工作,作好局机关的各项后勤管理工作。
4、负责局系统各类文件的印务管理工作,严格印刷管理制度。
5、负责局办公用房和设备的管理调配工作,对办公设备使用单位提出的申请购置进行初审,经审批后负责统一购置或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十七、监察室
负责人:王翠娥 联系电话:0917-3250331
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局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日常工作。
2、协助局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参与制定、督促执行干部队伍管理工作的制度规定。
3、对局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调查处理纪检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和政纪的案件。
4、对系统党员干部进行遵党纪党规教育,负责承办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5、参与对局党组管辖的党员领导干部、行政监察对象选拔任用、廉政勤政情况考察、考核。
6、完成分局党组、行政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