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任超
办公电话:0535—4251832
科室职能:
(一)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二)统筹协调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拟定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
(四)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五)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
2、综合规划科
负责人:任超
办公电话:0535—4286596
科室职能:
(一)承担协调推进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深化改革工作。
(二)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
(三)拟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
(五)承担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考核的统筹协调工作。
(六)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综合统计工作。
3、人事科
负责人:宋平
办公电话:0535—4320116
科室职能:
(一)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
(二)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本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制订教育培训相关措施和计划,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市场监管系统的业务培训,牵头组织面向社会涉及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4、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林玉石
办公电话:0535—4320115
科室职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
5、财务装备科
负责人:于文婧
办公电话:0535—4320118
科室职能:
(一)负责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6、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史新宇
办公电话:0535—4320120
科室职能:
(一)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拟订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以及稽查办案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标准。
(三)组织实施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承办本级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工作。
(五)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
(六)承办本级行政执法重大案件审核工作。
(七)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7、信用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孙志华
办公电话:0535—4320123
科室职能:
(一)拟定全区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和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
(三)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的协调应用。
(四)组织指导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承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相关工作。
(五)组织指导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
(六)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
(七)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等工作。
(八)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方面行为。
8、行政许可服务科
负责人:孙志华
办公电话:0535—4320121
科室职能:
(一)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二)按照权限负责食品等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
(三)指导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及相关行政许可、备案工作。
(四)拟订全区市场主体相关的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措施办法。
(五)推进行政许可全程电子化工作,指导市场监管所相关工作。
(六)分析并依法发布全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
(七)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落实省市局支持“个转企”及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措施办法。
(八)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
(九)在区委组织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指导下,负责指导各市场监管所配合党委组织部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9、价格监督检查科
负责人:唐青
办公电话:0535—3398870
科室职能:
(一)负责拟定关于全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的监督检查措施办法。
(二)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实施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等行为。
(三)负责全区明码标价和价格与收费公示工作,指导监督经营者、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等价格自律工作。
(四)组织协调查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10、反不正当竞争科
负责人:杨琳
办公电话:0535—3398871
科室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三)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四)负责拟订全区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依法查处直销、传销等行为。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参与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八)负责拟定全区反不正当竞争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
(九)协助开展对经营者集中,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的调查;
(十)依法开展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查处。
(十一)组织实施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11、网络交易监管科
负责人:王伟
办公电话:0535—4320133
科室职能:
(一)拟订全区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四)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12、食品安全协调科
负责人:李丹
办公电话:0535—4286580
科室职能:
(一)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食安烟台”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省级食品安全创建工作。
(二)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三)拟定全区食品安全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五)监督实施全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
(六)拟定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
(七)组织或者督促指导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
(八)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承担风险监测、风险交流、风险预警相关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九)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13、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科
负责人:李伟
办公电话:0535—4237345
科室职能:
(一)组织实施计量技术规范、检定规程。
(二)承担全区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
(三)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
(四)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五)组织指导有关违法行为的查处。
(六)拟订全区标准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七)推动实施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组织监督评估。
(八)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指导和依法监督团体标准建设。
(九)依法管理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十)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
(十一)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授权监督认证活动。
(十二)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自愿性认证工作的开展。
(十三)依法组织开展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四)组织指导有关违法行为的查处。
(十五)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14、质量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李伟
办公电话:0535—4320132
科室职能:
(一)拟订推进全区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按上级要求配合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
(三)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
(四)按授权承担缺陷产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产品防伪工作。
(六)按要求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
(七)配合做好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工作。
(八)承担区质量强区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九)拟订全区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
(十)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和专业性监督。
(十二)承担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有关违法行为的查处。
15、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邹婷婷
办公电话:0535-4286575
科室职能:
(一)分析掌握全区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
(二)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三)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四)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
(五)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六)组织指导有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七)指导市场监管所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6、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赵峰
办公电话:0535-4286576
科室职能:
(一)分析掌握全区流通领域和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盐,下同)安全形势,拟定年度监督管理计划。
(二)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畜禽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措施,组织对相关领域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三)督促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者落实主体责任。
(四)组织指导有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五)负责食品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规范提升行动。
(七)承担和协调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八)负责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7、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王迎春
办公电话:0535—4286578
科室职能:
(一)负责全区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
(二)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零售、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三)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使用环节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
(五)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质量抽查检验。
(六)负责全区经营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
(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八)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及相关问题产品处置。
(九)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
(十)组织实施经营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经营环节化妆品监督管理。
(十二)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十三)组织指导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及相关问题产品处置。
(十四)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
(十五)组织实施经营环节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定期发布质量公告。
(十六)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
18、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科
负责人:王迎春
办公电话:0535—4286579
科室职能:
(一)承担区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具体负责全区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运行监测和调度评估等工作。
1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人:祝成伟
办公电话:0535-4252102
科室职能:
(一)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三)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保标准的执行情况。
(四)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五)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六)组织指导有关违法行为的查处。
(七)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和推广应用。
20、知识产权科
负责人:初晋宇
办公电话:0535—4320135
科室职能:
(一)拟订全区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
(三)参与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四)承担商标专利质押、转让、许可等知识产权运用管理有关工作。
(五)推进指导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
(七)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
(八)承担市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的具体工作。
(九)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十)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
(十一)组织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
(十二)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
(十三)指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承担驰名商标认定申请申报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科技项目。
(十六)落实相关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十七)提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组织指导科技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等工作。
(十八)承担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智慧监管体系大数据平台、信息追溯体系、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等信息化工作。
21、投诉举报科
负责人:杨世勇
办公电话:0535—4320110
科室职能:
(一)受理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的咨询、投诉、举报。
(二)承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三方通话,承担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分流、转办、督办、反馈,接收“网上民生”、“中国烟台”、“89000”等网站有关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
(三)监督指导全区对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投诉举报的处置工作。
(四)负责全区12315投诉举报大数据的统计分析。
(五)指导全区消费环境建设。
(六)指导牟平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22、区消费者投诉中心
负责人:于江
办公电话:0535—4310315
科室职能:
(一)承担全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受理、分流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的投诉举报,负责投诉举报工作的统计分析及汇总上报。承担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帮助解决在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受侵害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公益活动等工作。承担烟台市牟平区消费者协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二)承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撑工作。
(三)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整理、分析和开发,面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承担为个体私营经济组织提供信息和法律咨询等服务工作。
(四)完成区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3、执法大队
负责人:潘江云
办公电话:0535—4320111
科室职能:
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相关大案要案、跨区域案件查处和全区专项重大执法活动;负责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许可、特种设备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打击生产流通领域假冒伪劣等违法活动;依法查处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重大案件;受理有关食品、药品和其他商品、工业产品以及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管理等举报、投诉,并组织查处;负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对工业产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及其他商品的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相关工作;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并实施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专项整治和打假;协助全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承办上级和有关部门交办、移送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