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业务描述:
纳税人是正常户且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建筑业、住宿业、鉴证咨询业未达起征点可以申请代开,超过起征点后需要纳税人自领专票),可以通过本功能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申请,申请提交成功后,有三方协议的,可以通过三方协议在线缴款,无三方协议协议的,可以签订三方协议后进行缴款,或者使用银联缴款,缴款完成后,即可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自助终端或办税大厅打印发票。
业务前提:
纳税人为正常户且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操作步骤:
第一步,登录河北税务APP,进入【办税】页面;
第二步,在办税页面,点击【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步,进入代开页面,会弹出代开提醒,如下图所示,点击【确定】继续领票;
第四步,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页面,点击【去选择】;
第五步,在常用付款方页面点击【增加】按钮,进入填写付款方信息页面,录入新的付款方信息单击【确定】即可保存,或者也可勾选之前已保存的付款方信息,点击【确定】;
第六步,选择付款方信息后,在代开页面,录入征收品目,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第七步,进入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信息界面,点击【添加货物劳务信息】,进入填写货物劳务信息页面;
第八步,在填写货物劳务信息页面,录入货物名称及含税金额,点击【确定】;
第九步,返回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信息页面,点击【下一步】;
第十步,进入发票信息确认页面,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第十一步,提交成功,弹出代开发票相关通知,点击【确认】;
第十二步,在缴款信息页面,选择缴税方式,点击【缴款】;
第十三步,跳转到第三方或者银联页面,完成支付;
第十四步。点击【立即支付】,输入密码支付完成之后,回到河北税务App,在【服务】-【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已办事项中查看该笔代开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