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科室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科室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77732024-03-13 14:18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保密、保卫、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日常管理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

部门负责人:刘敏     办公电话:0417-2666317

(二)综合规划科。

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拟定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政务督办、政务公开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部门负责人:孙冬梅     办公电话:0417-2666317

(三)政策法规科。

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听证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部门负责人:高爽    办公电话:0417-2666208

(四)企业注册指导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

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拟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部门负责人:崔玉    办公电话:0417-2666209

(五)企业信用监督指导科。

拟定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及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的相关工作。指导全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本级登记注册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与其他市直机关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承担企业信用监督管理的其他工作。

部门负责人:张帆     办公电话:0417-2666209

(六)反垄断科。

贯彻执行国家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拟订有关反垄断的措施、办法。依授权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反垄断调查。指导我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部门负责人:商博   办公电话:0417-2666405

(七)网络交易及经济合同监督管理科。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监督管理网络经营主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指导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消费环境建设。

部门负责人:程绍民   办公电话:0417-2666421

(八)广告监督管理科。

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部门负责人:路伟     办公电话:0417-2666401

(九)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监督管理科。

拟订、贯彻执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编制市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指导县(市、区)政府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组织指导各级审批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管理。承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络工作。制定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承担完善全市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工作,为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等后续指导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等工作。负责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小微企业服务发展工作。

部门负责人:鲍强    办公电话:0417-2666112

(十)知识产权保护科。

拟定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措施。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承担全市知识产权涉外事务。承担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承担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承担指导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部门负责人:张振寰   办公电话:0417-2666993

(十一)市场规范管理科。

拟订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的措施、办法。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承接上级机关部署的各类市场专项整治,规范维护全市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

部门负责人:孙渌   办公电话:0417-2666992

(十二)质量发展科。

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质量提升活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项和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部门负责人:雒准    办公电话:0417-2666404

(十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事项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部门负责人:宫廷   办公电话:0417-2666503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拟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部门负责人:胡滨   办公电话:0417-2666210/217

(十五)计量科。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负责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部门负责人:武晓刚     办公电话:0417-2666512

(十六)标准化科。

拟订市级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地方标准和农业标准规范的立项、编号、发布等工作,承担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协助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重大违法行为。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秦一丹   办公电话:0417-2666204

(十七)认证监督管理科。

组织实施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等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相关认证机构及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并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违规行为。

部门负责人:王迪   办公电话:0417-2666205

(十八)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

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工作。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并协助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部门负责人:范广晖    办公电话:0417-2666206

(十九)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协调科。

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分析预测并编制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报告。组织推动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创建工作,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协调工作。

部门负责人:孙毅   办公电话:0417-2666407

(二十)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食品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定贯彻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监督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部门负责人:张山    办公电话:0417-2666515

(二十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食品(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拟订贯彻食品流通、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和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大活动食品(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负责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定餐饮服务的制度措施、方法,组织实施并负责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处置餐饮领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建立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组织、监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和执法机构履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部门负责人:林 泽   办公电话:0417-2666995

(二十二)药品监督管理科。

掌握分析药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按权限承担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按权限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督促监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权限建立企业诚信档案。组织指导其他生产、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组织开展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依权限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掌握分析药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储存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按权限监督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指导其他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推进追溯体系建设,督促监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部门负责人:相福升   办公电话0417-2666207

(二十三)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

拟订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部门负责人:倪有   办公电话:0417-2666216

(二十四)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掌握分析全市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监督指导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依权限负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及产品备案工作;负责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及违法行为查处;组织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负责省局交办的监测信息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不当行为。

部门负责人:郇丽微   办公电话:0417-2666502

(二十五)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掌握分析化妆品经营、使用领域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监督检查化妆品生产经营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权限组织开展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负责化妆品监督抽验工作及违法行为查处;组织实施国产非特殊管理的化妆品备案工作。

部门负责人:王俊杰   办公电话:0417-2666508

(二十六)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品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按权限负责对特殊食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拟订贯彻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部门负责人:栗洪帅   办公电话:0417-2666506

(二十七)新闻宣传科。

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政务信息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

部门负责人:杨红日   办公电话:0417-2666310

(二十八)科技和财务科。

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及罚没物资的管理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部门负责人:杨程智   办公电话:0417-2666299

(二十九)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部门的外事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史荣慧   办公电话:0417-2666308    专职副书记:孙同庆   办公电话:0417-2666316

(三十)知识产权促进协调科。

拟定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知识产权运用和服务工作。负责指导重点行业、产业专利布局和专利导航。负责组织指导专利产业联盟发展,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产业、优势企业。负责落实知识产权交易政策,指导知识产权交易和运营市场的规范与管理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负责组织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工作。

部门负责人:刁予菲   办公电话:0417-2666521

(三十一)行政审批科。

负责市场监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审核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部门负责人:董思雨岑    办公电话:0417-2666996

(三十二)食品监督执法局。

负责全市的食品监督执法稽查工作,查处相关食品违法行为。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验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部门负责人:侯作振   办公电话:0417-2666266

(三十三)药品监督执法局。

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处理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投诉举报案件;组织实施药品监督抽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违法广告监测工作;组织协调跨地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案件查处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市“四品一械”(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打假”和“打私”工作。

部门负责人:孙文军   办公电话:0417-2666108

(三十四)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局。

负责对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开展有关专项打假行动。负责相关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投诉举报案件。落实上级布置的专项执法检查。

部门负责人:张晓红   办公电话:0417-2666125

(三十五)企业信用监管局。

组织企业进行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开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黑名单”制度的落实和监督管理。负责落实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不定向抽查或定向抽查工作。负责查处对市本级登记注册的企业违反登记事项行为和违反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行为。承担企业信用监督管理的其他工作。

部门负责人:李海先  办公电话:0417-2666107

(三十六)价格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

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型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拟定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承担政府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部门负责人:郭盈    办公电话:0417-2666221/2666403

(三十七)经济检查局。

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的查处和督办工作,承担协调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部门负责人:白正童   办公电话:0417-2666213

(三十八)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拟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办法、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办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及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部门负责人:牟雪莲  办公电话:0417-266610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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