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二)受理材料
序号 |
提交资料名称 |
必报 |
条件报送 |
纸质留存备查 |
1 |
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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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进入下图,进行信息填写;
2.操作人员在上图内填写相应内容,后点击【下一步】,如下图;
注:带“*”的为必填项;【业务收入金额】填写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实际取得的收入,【涉及委托人税款金额】填写提供涉税专业服务涉及委托人税款金额。
3.操作人员在下图中点击【预览】,可以对录入的信息进行查看,
4.操作人员下图中点击依次点击【下一步】、【确定】按钮报送信息,点击【完成】按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