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
(一)业务概述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主管税务机关将其纳入涉税专业服务管理体系。
(二)报送材料
序号 |
提交资料名称 |
必报 |
条件报送 |
纸质留存备查 |
1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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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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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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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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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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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登录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进入下图,
点击【已阅读并同意】,进入下图进行信息填写;
2.操作人员填写未自动带出的内容,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下图上传相关复印件;
注:带*号的为必填项,【机构类别】如果选择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则【执业许可证类别】、【机构证书编码】变为必填项;【机构类别】选择税务师事务所,需先到天津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进行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未做行政登记无法进行税务师事务所的机构信息采集。
3.操作人员在下图中点击【上传】,上传【机构类别】对应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后点击【下一步】进行预览。
4.操作人员点击【预览】,可以对录入的信息进行查看,
5.操作人员依次点击【下一步】、【确定】按钮报送信息,点击【完成】按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