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各科室职责及联系电话

济宁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各科室职责及联系电话

91402020-05-29 10:22  95商服网

科室名称

科室职能

办公电话

综合处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办公、公文处理、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印鉴、证照管理工作。负责政研、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制度建设、改革创新、后勤保障、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培训、绩效考核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计生、工会、群团、查体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及城管执法督察工作。负责受理、查处各类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的投诉举报案件。负责城市管理及执法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市长热线、网络问政、舆情等工作。负责全局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劳资、财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装备的规划、配备、保养及更新等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参与有关资金的监督管理,提出有关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意见,监管资金的使用。负责对行政处罚款的管理,负责罚缴分离制度的实施。负责党建工作。完成区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0537-3255301

法制处

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审核、备案工作。负责简易程序案件办理的监督,一般程序案件的审核、呈报。负责做好组织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工作。负责各类执法案件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执法文书管理登记、执法台账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内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和办结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法制宣传工作。负责执法业务培训工作。完成区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0537-3255302

市容管理处

承担环境卫生督导检查职责。依据国家省、市有关环卫方面法规和规章,组织检查监督各街道落实。负责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指导督促各街道做好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厕运转和生活垃圾清运及道路保洁等环卫保洁工作。指导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做好绿化养护保洁工作。负责占压绿地行政审批的现场勘验工作。承担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完成区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0537-3255387

交通运输管理局(设五个监察大队)

组织协调全区铁路公路水路综合运输,承担全区道路、水路、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道路、水路、铁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辖区内路政、运政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道路、水路、铁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维护城区客运出租市场秩序。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承担公路、水路、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铁路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拟订全区农村公路布局规划,组织实施县级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指导监督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承担区管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责任。负责辖区旅游船舶检验、监督管理以及相关水上设施登记、防治污染工作。贯彻实施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组织实施交通信息化建设。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负责河道采砂影响公路、地方铁路桥梁安全进行监管。负责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技术条件,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标识、标牌,施划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依法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负责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资格认定,负责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港口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认可。

 

0537-6628985

文化执法大队

配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待文化市场执法主体资格确定后,再确定相关职能。完成区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0537-5666638

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建设、运行、管理及维护。负责制定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与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问题的信息采集、分类、派遣及处置结果的核查。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数据采集和坐席服务的市场化运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行数据的统计、分析与汇总。负责组织数字城管方面的智慧化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完成区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0537-2912319

 

洸河、柳行、黄屯、王因、接庄执法大队

负责辖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负责辖区城市绿化方面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负责辖区市政公用设施方面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负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进行建设等违反城市规划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依法查处辖区内未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的临时性建设行为。负责辖区户外广告的日常监管、现场勘验及查处。负责建成区焚烧落叶、垃圾、皮革等产生有害有毒、恶臭或者强烈异味的气体的物质,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相关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负责职责内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受理、查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问题的投诉举报案件。负责辖区实施各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执法整治及重大争创、节会、迎查等活动执法保障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和队伍建设工作。完成区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0537-3261995

0537-3255308

0537-3710369

0537-3255519

0537-6533758

相关标签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