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财政局各科室职责及联系电话

济宁高新区财政局各科室职责及联系电话

60392020-05-28 07:16  95商服网

科室名称

科室职能

办公电话

综合处(社会保障处)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相关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牵头全局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担区级权限内非税收入政策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承担教育、农业农村、城乡水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伍军人、医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参与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全区会计事务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会计制度,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负责局机关人事、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干部作风建设。

0537-3255116

预算处(财政监督与绩效评价处)

研究提出全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区中期财政规划。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批复等工作。组织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牵头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以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基层财政管理,提出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公务用车政策以及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负责政府债务管理,组织拟订全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政策和办法。负责编制全区政府债务预算(计划)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承担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区级权限内的税收政策管理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区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拟订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评估、预警和监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承担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财政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

0537-3255152

国库处

负责组织高新区财政预算执行工作和区本级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定期编制财政收支月报、季报、年报,按时编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负责高新区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的编制工作。负责管理区财政国库和财政专户,负责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审批和管理。负责财政资金调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做好财政总预算会计和专户会计核算工作。审核和批复部门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申请。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区和街办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政府采购计划的申报、审批工作。

0537-3255113

经济建设处

承担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粮食和储备、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财政政策研究。组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并实施监督管理。研究拟订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政策、制度,提出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对引导基金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经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研究,拟定有关促进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参与拟定本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投资政策。参与协调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负责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负责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和安全生产津贴补贴纳入同级财政保障。

0537-3255157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负责涉及国有资产监管领域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运营机制,对区属经营性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统一监管。负责监督国有企业资本管理,强化国有资本运营,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资产评估、资产交易及处置、清产核资工作,协调处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纠纷;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经营管理者考核、奖惩和薪酬制度,负责对一级法人和董事会成员的考核评价,履行对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的提名权;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负责加强对国有企业合并、分立、上市、增减注册资本、改革改制、战略规划、财务预决算、发行债券、重大投资、担保等重大事项的制度设计、执行和落实,严控企业经营风险;负责加强对管委会出资企业合并分立、增减资本、改制、解散、清算或者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的监管;负责管委投资项目预算的评审及投资项目绩效评价。负责监督区属国有企业建立重大事项的决策制度、财务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控体系建设;督促区属国有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0537-3255196

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企业财务结算中心)

负责管委会纳入集中核算的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负责管委直属国有控股公司的资金预算、结算及监管工作。负责编报月、季、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财务状况分析,真实准确地提供财务信息。协助管委机关及各非独立核算单位编报年度预决算。负责管理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代管资金账户,根据预算批复和预算单位用款申请,办理指标录入、审核和用款计划申报工作。负责管委会机关部门公务卡和工资统一发放及社保、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申报和代扣代缴工作。负责审核各核算单位财务收支凭证,对各核算单位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监督。配合做好国有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各核算单位会计档案整理、归档、保管、移交工作。

0537-325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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