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说明
1.1 环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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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基本操作说明
1.2.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1.2.1.1 业务概述
增值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就增值税申报有关事项向 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申报报告的法律行为。
1.2.1.2 功能描述
本功能由纳税人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发起,为纳税人提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建设维护税”的网上申报的功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申报成功后,系统直接跳转“附加税申报表”界面。
1.2.1.3 操作人员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纳税人(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开户的纳税人)。
1.2.1.4 操作说明
1.操作人员进入网站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按期应申报】界面。
2.按期应申报:金三系统税费种认定的纳税期限为按月、按季等按期申报的,则在【按期应申报】清册中,纳税人可选择需要申报的税种,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表单页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报表;此处的“按期应申报”里出现的待申报的申报表和财务报表都是纳税人当期需要申报和报送的。
若纳税人近期有税费种认定、纳税人资格、备案等发生变动,页面展现清册与实际所需不符的,需要点击页面的蓝色字体“重置申报清册”,重新生成应申报清册。
3.在【填写申报表】页面,左侧为所有报表列表展示,点击表单可进行切换;点击侧边栏按钮可隐藏报表列表,再点击可显示。
若带出的表单或者表单数据不正确,点击【重置】,重新加载表单填写数据。
报表数据填写完毕点击申报按钮,系统提示:再次确认是否申报,点击申报按钮
5.关闭该申报页面后,点击【刷新】,在操作下显示已申报。
6.操作人员可在【网上申报表(财务报表)查询及打印】模块,对申报的报表进行查询打印。
点击“下载PDF”,可“打开”或“保存”报表。
若操作人员发现表单填写有误,可在【申报作废】模块,输入“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点击“查询”,作废报表。
查询出申报的报表,点击【作废】。
填写作废原因,点击“作废提交”进行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