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操作指引
一、申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纳税人登录辽宁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申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二、申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申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三、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税费缴纳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网上纳税(自然人)】,选择证件类型后,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待缴税明细。
选中待征信息后,选择【二维码缴税】缴税方式,生成应征信息,点击【二维码缴税】,生成二维码
纳税人通过手机的浏览器,即可缴纳税费。
四、缴款信息异常处理。
当纳税人缴款异常,需要重新生成待缴款信息,纳税人可使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银联快捷缴税、银行端处理(自然人)】
五、申报表作废
当纳税人申报错误时,需要作废申报信息,纳税人可使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功能】->【申报作废(自然人)】 作废申报表。选择【姓名】点击【查询】即可作废《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