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业务概述】
从事房地产开发并转让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
【业务前提】
1.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2.存在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信息,并且项目尚未进行清算申报;
3.存在有效的税(费)种认定信息。
【功能节点】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操作步骤】
第一步:确认报表的数据,并点击保存。
第二步:先点击左下方的“申报”,然后在弹出的对话框点击“确定”,即可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