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纳税调整相关资料
【业务概述】
1.同期资料采集
企业应当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按纳税年度准备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同期资料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特殊事项文档包括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和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2.单边预约定价安排企业执行情况年度报告
企业应当在纳税年度终了后6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情况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年度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将电子版年度报告报送国家税务总局
3.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安排企业执行情况年度报告
涉及双边或者多边预约定价安排的,企业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情况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年度报告,同时将电子版年度报告报送国家税务总局
4.单边预约定价安排企业执行情况实质性变化报告
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间,企业发生影响预约定价安排的实质性变化,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详细说明该变化对执行预约定价安排的影响,并附送相关资料。由于非主观原因而无法按期报告的,可以延期报告,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5.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安排企业执行情况实质性变化报告
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间,企业发生影响预约定价安排的实质性变化,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详细说明该变化对执行预约定价安排的影响,并附送相关资料。由于非主观原因而无法按期报告的,可以延期报告,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功能节点】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特别纳税调整相关资料
【操作步骤】
第一步:事项选择。
第二步:信息填写。
第三步:上报附报资料
必报类资料为必须上传,非必报类根据对应申请材料进行上传;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预览提交
系统将提供纳税人预览填写的表单信息和附报资料信息(可通过页面上方Tab页切换)。
若有问题,可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若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点击“确定”后,完成特别纳税调整相关资料申请。
第五步:审核中
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刚才填写的表单信息,可点击“撤销申请”撤销申请。
可在“已办事项”中查询申请受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