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入口及发票票种核定网上办理操作说明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入口及发票票种核定网上办理操作说明

121072020-05-23 09:21  95商服网

发票票种核定网上办理操作手册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对发票的种类、数量、限额进行核定。

二、业务前提

1.纳税人对申请的发票需要有对应的税种核定且在有效期内;

2.纳税人办理过CA证书。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事——发票票种核定——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

四、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发票使用菜单,点击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进入办理页面。

我要办税

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

第一步:选择票种及数量

选择票种及数量

    1. 选择纳税人经办人,经办人联系电话将自动带出。如下拉框为空,则需前往办税人员实名信息采集模块进行办税人员信息维护并通过实名验证。

    2. 更改已核定票种操作:直接修改该行的每月最高领票数量等信息。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修改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如需调整定额发票数量,通过修改月累计购票金额进行调整。

    新增核定票种操作:点击[增加]按钮,选择需要申请核定的发票种类。其余项目按实际情况填写。

删除核定票种操作:勾选需要删除的票种,点击[删除]按钮。

    注意:

    (1)仅票种核定表中显示有定额发票时,纳税人可以修改定额发票月累计购票金额栏次。

修改定额发票

    (2)若纳税人需要修改离线开票时限与限额,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3. 填写完毕,点击[下一步]按钮。

    第二步:预览提交

预览提交

纳税人可对已填写的内容进行预览,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输入正确的CA密码

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验证]按钮继续操作。

资料提交成功

资料提交成功,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按钮查看申请。若填写信息有误,若税务机关尚未受理,可点击[撤销]按钮撤销该次申请。

提交成功的事项可以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中进行查询受理状态。

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点击查看可以查询详细情况。

查询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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