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发票领用(纸质发票)上门取票操作流程说明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发票领用(纸质发票)上门取票操作流程说明

93622020-05-23 08:45  95商服网

发票领用(纸质发票)-上门取票

一、业务概述

对已办理发票核定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据其申请,在核定范围内发放发票。本手册为发票网上申领+上门取票网上办理操作手册。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5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纳税服务规范。

二、业务前提

发票领购所需要的前提条件:

(1)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2)纳税人未被停供发票;

(3)纳税人有有效的票种核定;

(4)纳税人有对应票种的可领用数量;

(5)一窗式比对无异常记录或异常已处理;

(6)纳税人信用等级不为D类;

(7)纳税人无逾期未申报;

(8)纳税人无欠税。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发票领用(纸质发票)

四、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发票使用菜单,点击发票使用栏中的发票领用(纸质发票)进入办理页面。

 发票使用

     选择上门取票按钮,然后点击下一步

 上门取票

     第一步:填写表单

 填写表单

     注意:标*的项目为必填项目。

     1. 输入需要申领的发票,并根据页面信息填写正确的申领份数(本数)。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申请单位为卷,每卷为100份。

 

     2. 选择领票人。若领票人信息带出不完整或错误请至发票票种核定进行变更,并在办税人员实名信息采集模块,对办税人员进行实名认证。

 选择领票人

     3. 填写完毕,点击[下一步]按钮。

     第二步:预览提交。

 预览提交

     纳税人可对已填写的内容进行预览,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输入正确的CA密码

     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验证]按钮继续操作。

     第三步:下载提货单。

     申请成功后,点击[下载提货单信息]按钮开始下载提货单。

下载提货单信息

     提货单:

 提货单

     发票网上申领确认:

     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进入查询页面。

 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查出申请信息后,点击查看

 查看

     如果纳税人尚未前往税务机关领取发票,又想取消本次购票申请,则可点击撤销申请按钮,撤销该次发票领购申请。

 撤销该次发票领购申请

     如果纳税人已前往办税服务厅领取发票,则点击已取票完成取票确认,本次网购申请办结。

 完成取票确认

    备注:如果纳税人领取完发票后不进行发票申领信息的确认,则无法发起新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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