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
一、业务概述
从事房地产开发并转让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
二、业务前提
1.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2.存在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信息,并且项目尚未进行清算申报;
3.存在有效的税(费)种认定信息。
三、功能节点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
四、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中央“我要办税”,点击“查看更多”。
第一步:通过下拉框选择申报项目,并填写相关数据。
第二步: 先点击左下方的“申报”,然后在弹出的对话框点击“确定”,即可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