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领用
一、功能概述
已完成发票票种核定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发票领用申请,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向纳税人发放发票。
1.发票领用
一、功能概述
对已办理税务登记需要领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依据其发票票种核定信息审批发放发票。
二、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
1)登录西藏电子税务局-【办税中心】-【发票使用】-【发票领用】-【发票领用】,点击进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在‘发票领用信息’中点击增行,添加信息。
3.填写完后点击保存按钮。
4.确定后,点击下一步,点击提交
三、注意事项
1.非首次领用发票纳税人,应事前办理发票验旧。
2.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非首次领用发票前,应联网上传发票开具信息,或到办税厅进行增值税发票存根联数据采集,方便进行发票验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