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分立报告
一、功能概述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可通过本功能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
二、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
1)登录西藏电子税务局--【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合并分立报告】,点击进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
3.在“基本信息”栏中,填写“合并(分立)时间”、“报告类型”、“合并(分立)原因”、“批准合并(分立)文件和决议”;在“合并(分立)前基本情况”中,选择纳税人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后,点击【确定】。
4.点击【下一步】跳转至上传附送资料页面。
5.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提示提交成功,该申请提交到税务机关系统中。
三、注意事项
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