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迁移企业税务事项报告操作手册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因注册地址发生变化,仍在本市经营,但由于注册地行政区划变更,导致需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注册地址后不再办理清税注销,通过本事项办理跨区迁移。
二、业务前提
跨区迁移企业税务事项报告所需要的前提条件:
(1)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2)课征主体登记类型为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
(3)不存在重复办理的事项
三、功能节点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跨区迁移企业税务事项报告
四、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综合信息报告”菜单
点击“特定涉税信息报告”栏中的“跨区迁移企业税务事项报告”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点击跨区迁移企业税务事项报告,填写表单
1. 选择将要变更的迁入地的行政区划和填写注册地址(默认自动带出当前外部门信息交换中工商地址的信息)。
2.选择经办人(证件号码和联系电话自动带出)。
3.点击提交系统会对当前纳税人所有的指标进行校验,请耐心等待。
若存在指标校验未通过的情况,点击指标校验不通过页面的【我知道了】,会跳转到完成页面,税务机关处理结果为:“不予受理”,可以下载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
若指标校验成功,进入第二步
第二步:上传附报资料
1. 该事项无需上传附报资料
第三步:提交预览
点击提交,进行确认提交
第四步:审核签名
确认上述需要申领的发票信息无误后输入CA密码进行数字签名。
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验证]按钮继续操作。
第五步:提交成功。
等待3-5分钟后点击“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中查看事项进度
下载打印:
点击查看后,下载打印,可以查看相应的通知书
1. 税务事项通知书
2. 税务事项报告
至此事项办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