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境退税商店备案申请操作手册
一、 业务概述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直接申请离境退税商店备案。
二、 业务前提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2. 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 纳税人信用等级为A、B级;
4. 纳税人已经安装并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三、功能节点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离境退税商店备案申请
四、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综合信息报告”的“资格信息报告”模块,在弹出页面右侧选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申请”,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填写申请表
1. 填写采集项。
2. 如果有分支机构则可以选择分支机构,点击下一步
第二步:预览提交
点击提交进行声明的确认
点击【确定】会弹出确认提交提示框,点击【确定】后则弹出CA签名模块,签名成功后,则提交成功,状态处于审核中的状态。
第三步:审核中
第四步: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
提交成功的事项可以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进行查询受理状态。
当税务人员受理通过后,可看到当前状态为待审批。若不通过则是不予受理状态。待审批时,若税务人员审批通过则是备案成功,可下载打印备案登记通知书。若审批不通过则是审批不通过状态。
点击“查看”可以查询详细情况。
审批通过后点击【下载打印】可下载备案登记通知书
事项办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