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税务局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办理指南

安徽省税务局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办理指南

34922020-05-03 12:03  95商服网
事项名称                             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申请条件 对个人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办理方式 通办范围 结果送达
上门办理 网上办理 移动办理 自助办税终端 同城通办 省内通办 全国通办 窗口送达 网上查询 邮寄送达




办理材料 资料名称 填报须知 必报资料 条件报送资料 留存备查




办理时限 纳税人办理时限 申报享受税收减免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结果名称 是否收费 到现场次数 网上办理深度 免填单
结果样本 0次 四级
办理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


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税指南通用指南包含各类办税事项的办理方式、各级办税服务厅导航、工作时间、办理流程、收费标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可点击查看,安徽省办税指南通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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