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的给付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
11621200MB19855696362052402600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30个工作日 |
实施机构 |
陇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1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9-6926503 |
办理地点 |
陇南市武都区东江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大厦(B2栋)17楼 |
投诉电话 |
0939-6926501 |
办理条件
我省实行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照本科生(含在校生新生)7000元、专科生(含在校生、新生)5000元标准发放。部属高校、省属高校、行业高校、外省高校入伍大学生奖励金由省级财政负担;(市属高校、民办高校入伍大学生奖励金由当地市级财政负担)。
办理流程
暂未上传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的给付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数量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操作 |
关于发放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的请示 |
|
3 |
是 |
无 |
空表 样表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军区关于印发甘肃省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和应征青年进藏服役政策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16〕67号)“自2016年起,我省实行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照本科生(含在校生新生)7000元、专科生(含在校生、新生)5000元标准发放。部属高校、省属高校、行业高校、外省高校入伍大学生奖励金由省级财政负担;(市属高校、民办高校入伍大学生奖励金由当地市级财政负担)奖励金在新兵入伍次年的8月1日前,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