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操作指南
第一步:打开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云窗办照,扫描二维码下载并安装河北省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APP,打开APP,进入登录页,录入申请人手机号和手机验证码进行登录。根据提示完善个人信息。如下图:
第二步:进入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APP主页,点击“操作指南”,可查阅此APP的使用说明;点击“个体设立”,即进入个体的设立登记申请填报流程;点击“我的签名待办”,可对提交信息进行签名确认;点击“我的业务”,可查看、编辑和提交所办业务申请 ,如下图:
第三步:选择拟设个体工商户名称,提供两个选项,分别是“直接申请”和“已有核准名称”。选择“直接申请”,填报拟设个体名称信息并点击“名称查重”按钮进行检查。选择 “已有核准名称”,根据相关信息查询已经核准的名称。尚未核名(包括需要核名或无需核名)的,请选择“直接申请”;如下图:
第四步:填报个体工商户基本信息。如下图:
第五步:填报经营场所信息。如下图:
第六步:选择主营行业门类及子类。如下图:
第七步:点击“经营范围”项,输入经营范围关键字,查询所需经营范围,在结果清单中点击某项经营范围后,选中的第一项默认为“主营范围”,若已选中的“主营范围”被删除,则后续所选经营范围会默认设置为“主营范围”。如下图:
第八步:填报经营者信息,对于组成形式为“家庭经营”的,还需填写家庭成员信息。如下图:
第九步:填报党建信息。如下图:
第十步:填报许可文件信息。点击“+”按钮即可填写相关许可文件详细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如下图:
第十一步:预览系统生成的材料并补充委托代理人信息。点击“信息完善”按钮即可填写相关委托代理人详细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提交”, 若“组织形式”为“家庭经营”,或者“组织形式“为”个人经营“且经营者与委托代理人为不同人员,则提交成功后进行签名并返回首页或我的业务列表,待相关人员全部签名完毕后才可继续提交申请至登记机关;若“组织形式”为“个人经营”且经营者与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则提交成功后直接显示签名页面,签名成功后可预览填报信息,并正式提交登记机关。如下图:
第十二步:申请人(包括申请信息中的家庭成员)通过点击首页中的“我的签名待办”,进入申请列表页面。选择具体申请后,申请人查看相关待签名材料并点击“签名”。如下图:
第十三步:申请人(包括申请信息中的家庭成员)点击首页中的“我的业务”,进入申请列表页面。对于状态为 “签名完毕”的申请,如需再次修改,点击“编辑申请”,修改完善后再次签名提交;对于确认申请提交的,点击“提交申请”,查看申请详情后点击“提交”,确认提交完整申请。如下图:
备注:完成申请提交成功并由登记机关核准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通过手机APP查看申请状态,核准通过的,可根据自主选择的营业执照领取方式,通过邮寄或到登记机关窗口领取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