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发票遗失、损毁报告 | ||||||||
申请条件 |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 ||||||||
办理方式 | 通办范围 | 结果送达 | |||||||
上门办理 | 网上办理 | 移动办理 | 自助办税终端 | 同城通办 | 省内通办 | 全国通办 | 窗口送达 | 网上查询 | 邮寄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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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资料名称 | 填报须知 | 必报资料 | 条件报送资料 | 留存备查 | ||||
2.4.3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表样) .docx | 1.网上办理时,上传原件的电子件,在线填写(或上传)对应表单; 2.窗口办理时,原件查验后退回,各项资料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签章。 免填单的资料直接由纳税人签章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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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失/损毁发票清单》 | 发票遗失、损毁且发票数量较大在报告表中无法全部反映 | √ | |||||||
办理时限 | 纳税人办理时限 | 无 | |||||||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
结果名称 | 无 | 是否收费 | 到现场次数 | 网上办理深度 | 免填单 | ||||
结果样本 | 无 | 否 | 1次 | 二级 | 是 |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三十一条 |
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税指南通用指南包含各类办税事项的办理方式、各级办税服务厅导航、工作时间、办理流程、收费标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可点击查看,安徽省办税指南通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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