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确认下一年度
该功能支持“一键带入”2019年度的专附附加扣除信息到2020年度,完成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快速填报。
操作步骤: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点击【可填报】-【快捷填报】;
1)若2019年度未采集专项附加扣除,系统给出提示:“未填报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法带入”,需要纳税人填报2020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若2019年度已采集,系统给出提示:“将带入2019年度已填报信息,如您2020年度存在已采集的信息,将会被本次操作完全覆盖,请确认是否继续?”
3)点击“确定”,页面跳转至“待确认扣除信息”页面,若“待确认扣除信息”页面除了“待确认”外不存在其他提示信息,您可直接点击“一键确认”,完成2020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4)若存在提示信息,则需先处理相关提示信息。提示信息处理规则如下:
重复事项确认
若同一专项附加扣除事实存在多条重复的采集记录,系统自动标记为“重复填报”,则需要您据实删除错误的采集记录,只保留一条正确的记录。可通过左滑删除: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同时采集
政策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若此前的采集记录既存在住房租金的采集,又存在住房贷款利息的采集,则需要选择其中一项进行扣除,删除另外一项。可通过左滑删除或者查看详情点击“删除”。
同一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缴义务人不一致
若同一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申报方式选择的扣缴义务人不一致,则需要选择一处扣缴义务人进行扣除。可通过点击“选择申报方式”进行选择。
扣除有效期不在2020年扣除年度内
若采集记录的扣除有效期不在2020年的扣除年度内,此时这条记录标记为“已失效”,需要据实修改扣除有效期。
如不需要在2020年度继续扣除,则需要删除该条记
5)处理完成提示信息,您可直接点击“一键确认”,即完成2020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确认。
6)点击“一键确认”,提示“如您2020年度存在已采集的信息,将会被本次操作完全覆盖,请确认是否继续?”,点击“确认”,则完成2020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