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信息采集操作说明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信息采集操作说明

265732020-02-20 12:40  95商服网

为了便于纳税人查看和维护个人信息、享受税收优惠以及快速补退税款,需先采集相关信息。本章节包含个人信息、纳税人类型和银行卡等相关内容采集。

一、个人信息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信息分为【基本信息】和【可享税收优惠情形】两部分。

个人信息

用户基础信息:使用居民身份证注册的纳税人,自动同步无需填写且不可修改,包含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隐藏部分数字)、国籍(地区)、出生日期、性别和纳税人识别号;使用其他证件注册的纳税人,性别与出生日期需要补充录入。

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自动带出注册时选择的省市地区和详细地址,可进行修改。

经常居住地: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以外的证件类型,自动带出注册时选择的省市地区和详细地址,可进行修改。

学历:分为研究生、大学本科和大学本科以下。

民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职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境外任职受雇国家(地区):若有境外任职或者受雇的情况,下拉框选择对应国家,若无境外任职受雇,默认填写“无”。

电子邮箱:填写正确的邮箱即可。

可享税收优惠情形:分为残疾、孤老、烈属三种情形。选择残疾或烈属情形后,还需补充录入残疾证号(必填)或烈属证号(非必填)并上传证件图片(最多可添加五张照片)。

二、纳税人类型

纳税人使用此功能增加相应纳税人类型,若注册时使用的是居民身份证,那么可添加的纳税人类型共有四种:有任职受雇单位、非任职受雇单位(不含股东投资者)、投资者、股东;若注册时使用的是除居民身份证以外的其他证件,则会增加一种纳税人类型:无住所个人。

纳税人类型

1.若已在办税大厅完成了基础信息采集,或扣缴单位报送过基础信息,则纳税人类型中的相关信息可以自动带出。由本人报送的信息可以进行修改,但由扣缴单位报送的单位信息不可以进行修改和删除,其他信息可以修改。

2.纳税人类型可添加多个项目,同一单位同一自然人纳税人类型适用互斥规则如下:“股东”与“投资者”互斥。

操作步骤:

1.有任职受雇单位:点击【添加】,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会自动带出单位信息。选择填写的项目包含职务、任职受雇日期和离职日期。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2.非任职受雇单位(不含股东投资者):点击【添加】,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会自动带出单位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3.股东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纳税人,点击【添加】,输入纳税人识别号,自动带出单位信息,据实填写投资额(元)与投资比例,选择性填写投资退出日期,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4.投资者:点击【添加】,首先需要选择投资者类型(包括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和其他投资者五种),其次输入单位纳税人识别号,自动带出单位名称,选择性填写投资退出日期。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5.无住所个人:点击【添加】,完整录入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三、银行卡

银行卡必须是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开户,需填写银行卡号和所属银行(开户行),完成安全验证后即可添加银行卡,后续可以使用绑定的银行卡来完成税款的缴税与退税。银行卡支持添加多张卡片,添加后的银行卡可以进行解绑和设为默认卡操作。

操作步骤:

1.点击【银行卡】-【添加】,据实填写银行卡号,系统会自动带出所属银行,录入银行卡预留手机号码,点击【下一步】;

2.系统会发送验证码到银行卡预留手机号码上,填写短信验证码,点击【完成】,即可完成银行卡添加。

注:若填写的手机号码不是银行卡预留手机号码,则无法获取到短信验证码。

添加银行卡

四、帮助中心

帮助中心旨在帮助纳税人了解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的各模块功能使用。目前包括平台简介、账户管理、信息采集三大模块,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自行了解。

帮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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