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联系电话:022-27182127、27182143
职责:
(一)主要职责
拟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开展风险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并进行统计分析;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按规定权限督查检查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指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机构的相关工作。
(二)具体工作事项
1.拟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依法组织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开展风险分析工作。
3.依法组织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按规定权限组织、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和事故应急处置,并进行统计分析。
5.按规定权限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
6.按规定权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作业人员,指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机构。
7.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