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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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82020-02-05 22:47  中国政务服务网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联系电话:022-84493624

职责:

(一)主要职责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环境建设;组织指导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指导消费纠纷的调解处置及分流指导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消费纠纷。负责消费投诉举报的收集、整理、分析等工作。
(二)具体工作事项
1.负责拟定有关消费环境建设的工作规划、办法和具体措施,制定年度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创建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市)县开展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创建工作。
2.承担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协调内外相关部门加强对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
3.负责参与市级职能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协调配合工作。
4.承担市本级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等日常工作。
5.负责制定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处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办法和措施,指导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消费投诉举报办理等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6.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消费维权工作的数据统计、分析、上报,以及相关数据发布等工作。
7.负责对全市重大消费者投诉举报件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反馈工作。
8.负责协调国家和省市场监管局以及市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12315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热线和平台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按职能职责和管辖权限对12315平台所接收的举报投诉件进行分流、转办、督办,以及办理情况反馈和回访工作;负责对区(市县)市场监管局12315业务的培训和指导。
9.负责指导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所建立12315工作机构,建立全市12315工作绩效评价体系。
10.负责12315大数据分析及风险预警及消费警(提)示。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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