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全省千户集团总部。
【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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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报送条件 | 资料形式 | 份数 | |
1 | A06781《合并利润表》 | 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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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
2 | A06781《合并利润表》 | 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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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
3 | A06782《合并现金流量表》 | 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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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
4 | A06782《合并现金流量表》 | 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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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
5 | A06780《合并资产负债表》 | 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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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
6 | A06780《合并资产负债表》 | 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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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
7 | A06783《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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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
8 | A06783《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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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
9 | A06811《企业会计准则附注》 | 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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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
10 | A06811《企业会计准则附注》 | 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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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表证单书】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办理机构】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提交的电子资料信息,应当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其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纳税人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和其他应税项目,或者在减免税期间,均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按其所适用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并按规定的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所适用的会计制度规定需要编报相关附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的,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7纳税人经批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其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限可以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