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并办理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设立依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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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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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票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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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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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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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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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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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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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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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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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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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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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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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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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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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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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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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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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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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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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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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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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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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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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发〔2016〕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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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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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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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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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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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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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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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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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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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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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发〔2014〕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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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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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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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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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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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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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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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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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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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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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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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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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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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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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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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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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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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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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18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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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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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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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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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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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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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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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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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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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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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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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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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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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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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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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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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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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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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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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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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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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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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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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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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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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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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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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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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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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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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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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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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 年第2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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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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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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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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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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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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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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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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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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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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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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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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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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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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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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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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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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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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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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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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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7〕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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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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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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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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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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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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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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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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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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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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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9〕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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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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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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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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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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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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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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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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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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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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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9〕7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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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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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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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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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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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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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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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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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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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9〕3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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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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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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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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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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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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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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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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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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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8〕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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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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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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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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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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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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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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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
国税发〔2009〕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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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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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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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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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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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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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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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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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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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9〕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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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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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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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废止(条款第二章、第三章、第七十四条和第八十九条废止。第六章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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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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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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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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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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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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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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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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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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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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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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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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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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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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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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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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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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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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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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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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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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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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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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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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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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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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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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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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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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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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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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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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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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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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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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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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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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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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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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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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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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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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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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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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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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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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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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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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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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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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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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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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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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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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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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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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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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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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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填表说明中无特别要求的,办理资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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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证单书】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省办税地图。广东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并办理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