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澄迈县发改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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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海南 > 澄迈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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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澄迈县金江镇华成路财政大楼6楼
详细介绍

澄迈县发改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报告;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相关调整建议;

(四)负责全县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分析;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 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全县日常经济运行调节,解决经济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

(五)提出我县实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建议;提出我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建议;配合做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六)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的执行效果;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提出投资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落实有关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七)配合做好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申请、使用,配合做好我县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

(八)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安排县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政府性建设基金投资;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项目;拟定年度重大项目计划草案;拟定年度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拟定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九)研究分析全县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发展情况;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十)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全县产业结构性调整和升级,衔接平衡产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全县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

(十一)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配合做好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落实工作,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分析市场的供求状况,负责全县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十三)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四)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实施服务农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十五)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推进实施;协调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协调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十六)负责全县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监测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的变动,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价格政策措施和价格改革的建议;修订政府定价目录,研究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方案及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提供全县价格公共服务;研究拟订“菜篮子”相关政策,统筹协调“菜篮子”建设、发展和服务中的重大问题;

(十七)承担全县地方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研究提出全县粮食调控、总量平衡的中长期规划和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实施本县粮食收购许可的管理、监督检查和定期审核工作;负责查处粮食经营者在本县粮食收购、加工和销售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存储、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负责政策性粮食和军粮供应与管理;负责全县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国家物资储备规划;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执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制度标准、规范,推进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和应用,支持信用服务产业发展;协调全县各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等重大问题;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乔飞(党组书记、主任)
李翔(党组成员、粮储中心主任)
曾德仕(党组成员、副主任)
黄岱鹏(党组成员、项目办主任)
王彤彤(副主任)
占兴双(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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