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税务局企业印制发票审批流程说明
41892019-12-01 19:53 95商服网
【申请条件】
【设立依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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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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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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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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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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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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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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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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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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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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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第八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2)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3)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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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填表说明中无特别要求的,办理资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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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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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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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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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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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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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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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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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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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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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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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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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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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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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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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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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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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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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印刷品印制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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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复印件的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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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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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生产流程及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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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复印件的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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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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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及产品检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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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复印件的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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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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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运输及交付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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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复印件的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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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证单书】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