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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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除特殊规定外,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除特殊规定外,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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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填表说明中无特别要求的,办理资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报送条件 | 资料形式 | |
1 | A0105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 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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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纳税人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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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A01008《税务登记证》(副本) | 未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纳税人报送,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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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证单书】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提交的电子资料信息、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其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7.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规定标准、应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或者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自通知时限期满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8.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自然人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9.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提交的电子资料信息、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其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7.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规定标准、应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或者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自通知时限期满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8.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自然人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9.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