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税务证件增补发
【申请条件】
纳税人遗失或损毁税务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税务登记证正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副本、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等)、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其他税务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发票领购簿、委托代征证书等)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设立依据】
【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填表说明中无特别要求的,办理资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报送条件 | 资料形式 | |
1 | A01087《税务证件增补发报告表》 | 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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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上述证件上的发证机关为非车辆登记注册地的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需同时提供车辆登记注册地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或者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 内地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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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收据联(或者主管税务机关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留存联次或者其电子信息材料) | 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丢失损毁的;车辆合格证明复印件,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复印件的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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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车辆合格证明 | 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丢失损毁的;车辆合格证明复印件,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复印件的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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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车辆合格证明 | 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丢失损毁的;车辆合格证明复印件,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复印件的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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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损毁的税务证件 | 税务证件损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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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 |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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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A01008《税务登记证》(副本) | 尚未实行实名制,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丢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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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机动车行驶证》 | 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丢失损毁的,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复印件的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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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机动车登记证书》 | 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丢失损毁的,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复印件的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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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证单书】
1.A01087《税务证件增补发报告表》.docx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省办税地图【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无需再登报声明作废。
5.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税务证件增补发的,需到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证件。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无需再登报声明作废。
5.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税务证件增补发的,需到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