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表格式)
1 功能概述
纳税人通过此功能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表格式)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
1)登录吉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电子税收完税(费)证明】,点击“开具电子税收完税(费)证明(表格式)”进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 编辑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在页面下方显示申报完税信息
3、 点击【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开具证明,点击确定前往“电子完税证明查询”模块进行下载或打印,点击取消留在此页面
3 注意事项
1、 填写税款所属期起止和开具日期起止,各自起止间隔不能大于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