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减免(备案、核准)
1 功能概述
纳税人享受报批类减免税,应提交相应资料,提出申请,经具有审批权限的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权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减免税。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
1) 登录吉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税收减免优惠申请】-【税收减免(备案、核准)】,点击进入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 选择征收项目和受理税务事项,录入享受减免税优惠信息
3、 编辑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
4、 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上传附送资料页面
5、 点击【上传】按钮,跳转至附列资料上传页面,选择本地文件上传。
6、 附列资料逐个上传完毕,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提示提交成功,该申请提交到税务机关系统中,申请操作全部完成。
3 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