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
1 功能概述
纳税人通过此功能进行 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
1)登录吉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进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 选择所属日期起
3、 确认数据录入无误,点击【申报】按钮。
4、 点击确定【确定】,跳转到【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联合缴款】页面进行缴税。
3 注意事项
1、 有专门申报表的税(费)种,不适用于通用申报功能,须到各税(费)种的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2、 外来(含跨区)报验的纳税人,在进行项目申报时,可以使用通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