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
1 功能概述
本用例需纳税人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功能。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
1)登录吉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土地增值税申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点击进入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 点击不动产项目编号,选择需要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的不动产基础信息,确定后,点击附表树,选择需要申报的申报附表,填写数据。
3、 主附表数据确认录入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是】。
3 注意事项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