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1 功能概述
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和本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申报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
1)登录吉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进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 录入纳税人相关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填报表单选择页面,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页面勾选需要填报的表单。
3、 点击【下一步】进入主附表填写页面,根据企业真实情况在左上角“主附表树”中选择各个附表,录入附表数据。
4、 选择对应的附表,录入附表数据后,点击【确定】按钮,会将附表数据带入主表相应栏次。在左上角“主附表树”中可对需要填写的附表进行切换
5、 确认附表数据填写完毕,并且正确带入主表后,点击【保存】按钮。
6、 主附表数据填写完成后,点击主表【申报】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是】跳转到【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联合缴款】页面进行缴税。
3 注意事项
1、 纳税人在进行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前,必须先做设立税务登记、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且申报年度已完成月季度申报。
2、 勾选附表后强制必须填报后才可以进行保存操作。
3、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写主要根据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分为三类:一般企业、金融保险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4、 对于符合条件(纸质表单《企业基础信息表》第101项为否、或者“是”中的总机构,且第107项为“是”的企业:第103项“行业明细代码”属于“工业企业”的,且第104项“从业人数”<=100人,第105项“资产总额”<=3000万元;第103项不属于“工业企业”的,第104项“从业人数”<=80人,第105项“资产总额”<=1000万元)的企业,纸质表单A100000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对第23行<=10万元且>0的,23行*15%计入本行;纸质表单A100000第23行>10万且<=30万的,23行*5%。
5、 如有风险监测需求,用户可点击页面上方【风险监测】按钮,弹出相关风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