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
1 功能概述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是房产税申报功能的前置用例。由一般申报受理角色使用本用例受理纳税人的信息采集申请,完成《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的审核和数据采集。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
1)登录吉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 根据业务需要选择是否新增房产信息,若新增,则点击【新增房屋】按钮,弹出房屋总体信息维护页面,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是否维护应税明细信息?”。
3、 选择【确定】,界面弹出应税信息采集界面。
4、 填写房屋应税信息以及符合减免的减免信息,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如果涉及出租部分的变更,请修改房屋应税信息(从租)”。
5、 选择【确定】,可对涉及房屋应税信息(从租)部分进行变更。
6、 点击【新增】按钮,填写完成相应的从租应税信息后,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
7、 关闭弹窗,回到主页面。根据业务需要选择是否作废房产信息,若需要,选中对应的房产,点击【作废房屋】按钮,可作废对应的房产。
8、 点击对应房产信息的操作栏下的【基本信息】【应税明细】【义务终止】,可进入查看相应的应税明细、基本信息以及进行相应的变更操作。
3 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