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
功能描述:
纳税人使用此功能,可以对境外非居民企业承接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向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操作步骤:
一、 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国际税收业务】-【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打开业务选择页面;
二、选择“支付备案”业务;
三、进入“跨境交易合同/协议/凭证列表(对付备案)”页面,点击已备案合同列表右下方的“新建项目”按钮;
四、在弹窗中选择凭证类型“工程总包/分包协议”,点击【确定】;
五、进入备案页面,填写备案信息后,点击【保存】;
六、保存成功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