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概述】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从境外取得的与项目款项支付有关的发票和其他付款凭证,应在自取得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居民项目合同款项支付情况报告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操作步骤】
1、进入界面
功能入口:【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合同款项支付情况备案】。
2、信息填写
3、预览提交
可在上方切换预览内容,确认后,可点击提交。
4、上传附报资料
5、审核中
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
6、若税务人员正在处理,则在“我的待办”中,查看进度;若税务人员已经处理,则在“我的已办”中,点击详情,查看受理结果。点击详情后的页面如下
纳税人可 “查看我的申请资料”,并下载税务事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