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电子税务局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合同款项支付情况备案操作说明

宁波市电子税务局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合同款项支付情况备案操作说明

52352019-08-22 13:35  中国政务服务网

【业务概述】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从境外取得的与项目款项支付有关的发票和其他付款凭证,应在自取得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居民项目合同款项支付情况报告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操作步骤】

1、进入界面

功能入口:【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合同款项支付情况备案】。

 

2、信息填写

                   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合同款项支付情况备案信息填写                        

3、预览提交

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合同款项支付情况备案预览提交

可在上方切换预览内容,确认后,可点击提交。

4、上传附报资料

上传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合同款项支付情况备案附报资料

5、审核中

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合同款项支付情况备案审核中

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

6、若税务人员正在处理,则在“我的待办”中,查看进度;若税务人员已经处理,则在“我的已办”中,点击详情,查看受理结果。点击详情后的页面如下

查看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合同款项支付情况备案受理结果

纳税人可 “查看我的申请资料”,并下载税务事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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