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概述】
所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业(含中央直属、自治区级企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驻桂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以及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缴费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计提的工会经费,由各级税务机关代收。
【操作步骤】
1、进入界面
功能入口:【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工会经费申报】。
2、进行申报
(1)填写申报表
填写申报表,填写完毕后,点击【申报】,进行提交申报。
填写申报数据时,若需要临时保存数据请点击“暂存”功能,填写所有报表后,点击“确认发送”功能,完成报表填写。
(2)申报结果等待界面
申报表提交完成后,进入如下申报结果等待界面。
(3)申报结果查询界面
点击链接可以进入申报结果查询界面;也可等待倒计时结束后,进入申报结果查询界面。可在其中查看申报是否成功。
若申报失败,也可以查看失败原因,根据具体原因进行处理。可从快速链接中,点击按钮,进入相关页面。
(4)点击“申报作废”,可以作废申报。
(5)点击“查看申报表”,可以下载申报表pdf文件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