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
1 功能概述
纳税人通过本功能进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
2 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首页】-【申报纳税】-【常规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进入申报页面。
2、点击左上方的扣缴所得税,系统自动查询出备案合同信息,也可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合同编号等相关查询条件进行查询。选择需要申报的合同,点击【选择】按钮,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3、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填写正确的申报数据后,点击提交即可提交申报信息。点击【重写】,清空已填写的申报数据。
4、填写相关申报数据后,点击【提交】,即可提交申报信息,点击【重写】,清空已填写的申报数据。
5、第三步,点击【全申报】即将已经提交的申报表信息提交至局端。
5、点击页面右上方的【修改】,即可跳转至修改页面,展示提交了的申报表,点击选 中申报表,再点击页面下方【修改】按钮即可修改申报表信息。
6、点击页面右上方的【作废】,即可跳转至作废页面,展示提交了的申报表,点击选 中申报表,再点击页面下方【作废】按钮即可作废申报表。
7、点击页面右上方的【打印】,即可跳转至打印页面,展示提交了的申报表,点击申 报表后方【打印】按钮即可打印对应申报表。
3 注意事项
1、 申报页面的“修改”只能针对未导入核心时的修改,导入核心后需使用“申报更正”。
2、 申报页面的“作废”只能针对未导入核心时的作废,导入核心后需使用“申报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