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高新年报要求
1、填报时间:2019年5月31日前;
2、填报地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3、登录:用申报高企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
4、填报年度:上一年度(2018年度);
5、填报依据:依据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费辅助账、科技人员年度统计表、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统计报表等;
6、填报内容: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情况。
注意事项
1、系统财务数据单位是万元,数据保留二位小数;
2、基础研究投入费用总额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等基础研究活动支出的费用总额。一般企业可填0;
3、在中国境内研究开发费用参考企业内部研发费辅助账,数据不可填0,没有境外研发的企业的研发费=中国境内研发费;
4、新增就业人员是上年新入职的人数,不要减去离职的人数;
5、知识产权是指上年获得授权证书的,受理通知书数量不能算;
6、科技人员占比达到10%以上,且必须是公司2018年工作满183天的科技人员,包括专职、兼职及临时聘用人员;
7、高新年报注意符合高新指标要求,与工商年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研发投入统计、火炬年报填报的数据统一;
8、临近5月底截止时间网络拥挤,请尽早填报。
注: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高新年报填报流程
1、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
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密码遗失企业,请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的“找回密码”,企业账号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户名)和管理员或法人手机号重置密码。如无法通过管理员或法人手机找回密码的,请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的“企业账号申诉”,进行申诉找回,办理时间1-3个工作日。
2、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入下图页面,点击左侧“企业年报”:
3、点击“企业年报”后进入下图下面,然后点击右方添加。
4、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各项内容。(注意:填完后,建议选择第一步保存,保存后检查无误再点击提交)
注:如果企业已经在“科技部火炬统计信息调查系统”中填写、提交高企发展年报信息,请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点击“获取统计系统高企年报数据”键,将高企年度发展报告数据从统计系统中导入到高企系统,再点击提交即可。
附件1: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表
(此表仅限有效期内的高企填报)
QA04 |
企业名称 |
|
|||
QA03 |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QA19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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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13 |
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证书编号 |
|
QB12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间 |
|
QA11_A |
企业联系人 |
|
QA17_1A |
联系电话 |
|
QB15A |
企业是否上市 |
□ 1.是 2.否 |
QB15_2 |
上市时间 |
|
QB15_1 |
股票代码 |
|
QB15 |
上市类型 |
|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代 码 |
数 量 |
||
一、本年度获得的知识产权数 |
- |
- |
- |
||
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数 |
件 |
QJ57_1 |
|
||
其中:国防专利 |
件 |
GQZ01 |
|
||
当年获得植物新品种 |
件 |
QJ87_1 |
|
||
当年获得国家级农作物品种 |
件 |
GQZ02 |
|
||
当年获得国家新药 |
件 |
GQZ03 |
|
||
当年获得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 |
件 |
QJ100_1 |
|
||
当年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
件 |
QJ86_1 |
|
||
当年获得实用新型专利 |
件 |
GQZ04 |
|
||
当年获得外观设计专利 |
件 |
GQZ05 |
|
||
当年获得软件著作权 |
件 |
QJ85_1 |
|
||
二、本年度人员情况
|
- |
- |
- |
||
本年度职工总数 |
人 |
GQD05 |
|
||
本年度科技人员数 |
人 |
GQJ09 |
|
||
本年度新增就业人员数 |
人 |
QD26 |
|
||
其中:吸纳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数 |
人 |
QD14 |
|
||
三、企业本年度财务状况
|
- |
- |
- |
||
总收入 |
千元 |
GQC01 |
|
||
销售收入 |
千元 |
QC05_0 |
|
||
净资产 |
千元 |
QC33 |
|
||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
千元 |
GQC02 |
|
||
纳税总额 |
千元 |
QC13 |
|
||
企业所得税减免额 |
千元 |
QC20_1 |
|
||
利润总额 |
千元 |
QC234 |
|
||
出口总额 |
千元 |
QC11 |
|
||
研究开发费用额 |
千元 |
GQC04 |
|
||
其中:在中国境内研发费用额 |
千元 |
GQC04_1 |
|
||
其中:基础研究投入费用总额 |
千元 |
GQC04_2 |
|
表GQ-006 指标解释
企业名称 填写企业全称。如果企业有更名,且更名后获得重新核发的认定证书,请按照更名后的名称填报。此指标可直接调取火炬统计企业报表(一)企业概况表中企业(单位)详细名称(QA04)指标数据。
组织机构代码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是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由十八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I、O、Z、S、V)组成。已经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营业执照》(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此指标可以直接调取火炬统计企业报表(一)企业概况表中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A03)指标数据。
所属地区 由企业根据实际办公所在地,按照国家统计局网站上公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填报,由6位数字组成。此指标直接调取火炬统计企业报表(一)企业概况表中行政区划代码(QA19)指标数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 根据企业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填写。此指标可以直接调取火炬统计企业报表(一)企业概况表中高企认定证书编号(QB13)指标数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间 据企业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上的发证时间填报。此指标可以直接调取火炬统计企业报表(一)企业概况表中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时间(QB12)指标数据。
企业联系人 填写负责填报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的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填写负责填报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的人员的有效联系电话。
企业是否上市 反映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和在新三板、四板挂牌情况。属于在境内外市场上市或者在国内新三板、四板挂牌的,均选择1.是,否则选择2.否。
股票代码 股票(份)代码填写格式为:代码 +.市场字母标识,请参考以下格式填报:
1.深交所主板,□□□□□□.SZ 2.上交所,□□□□□□.SH
3.新加坡, □□□.SG 或者 □□□□.SG 4.香港,□□□□□.HK
5.纳斯达克,□□□□.O 或者 □□□.O 或者□□.O 或者 □□□□□.O
6.纽交所,□□□□.N 或者 □□□.N 或者 □□.N 7.东京,□□□□.T
8. 伦敦,□□□.L 或者 □□□□.L 9. 其他海外市场(代码+.市场字母标识)
10.深交所创业板,30□□□□.SZ 11. 新三板 83/43/87□□□□.OC
12.深交所中小板00□□□□.SZ 13.地方四板 □□□□□□.□□□
此指标可以直接调取火炬统计企业报表(一)企业概况表中股票代码(qb15_1)指标数据。
上市类型 填写在境内外何种交易市场挂牌交易。上市及挂牌市场的填报请从以下1-13序号中选择序号填报。
1.深交所主板(含B股) 2.上交所(含B股) 3.新加坡
4.香港 5.纳斯达克 6.纽约交易所
7.东京 8.伦敦 9.其它海外市场
10.深交所创业板 11.新三板 12深交所中小板
13.地方四板
此指标可以直接调取火炬统计企业报表(一)企业概况表中上市及新三板、四板挂牌情况(qb15)指标数据。
本年度获得的知识产权数 主要是指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的,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的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调查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以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数 指报告期内企业作为第一申请人向我国专利机构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的件数。此指标直接调取火炬统计企业报表(四)科技活动概况表中当年授权国内发明专利数(QJ57_1)指标数据
国防专利 国防专利是指涉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当年获得国防专利是指企业作为第一权属人,在报告期内,获得的经过国家国防专利机构审查认定符合《国防专利条例》规定的,且经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权的国防专利权。
当年获得植物新品种 指在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权利人拥有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由国务院农业或林业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授予的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新品种的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可在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http://www.cnpvp.cn)和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http://www.cnpvp.net)查询。此指标直接调取火炬统计企业报表(四)科技活动概况表中当年获得植物新品种(QJ87_1)指标数据
当年获得国家级农作物品种 是指企业作为第一权属人,在报告期内,获得的经过农业部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告的农作物品种。
新药 是指未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已上市的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的适应症或制成新的复方制剂,亦纳入新药管理。
当年获得国家新药 是指企业作为第一权属人,在报告期内,获得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新药数量。
当年获得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 指企业作为权利人,在报告期内,获得的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一级中药数量。中药保护品种是按照《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中有关规定,经申请评审后,获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受保护的一级中药品种包括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的;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的中药品种。此指标直接调取火炬统计企业报表(四)科技活动概况表中当年获得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证书(QJ100_1)指标数据。
当年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指在报告期内,企业作为第一权利人,获得的由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授予的对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的布图专有权数量。此指标直接调取火炬统计企业报表(四)科技活动概况表中当年获得集成电路布图(QJ86_1)指标数据。
实用新型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当年获得实用新型专利 指报告期内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在报告期内获得我国专利机构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件数。
当年获得外观设计专利 指报告期内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在报告期内获得我国专利机构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件数。
软件著作权{placeholder tag=span i=873} 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计算机程序和文档等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placeholder tag=span i=874}
{placeholder tag=p i=232} {placeholder tag=span i=875}当年获得软件著作权{placeholder tag=span i=876} 指报告期内企业作为第一权利人,在{placeholder tag=span i=877}报告期内{placeholder tag=span i=878}获得经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的软件著作权数量。此{placeholder tag=span i=879}指标直接调取{placeholder tag=span i=880}火炬统计企业报表(四)科技{placeholder tag=span i=881}活动概况{placeholder tag=span i=882}表中{placeholder tag=span i=883}当年获得软件著作权(QJ85_1){placeholder tag=span i=884}指标数据。{placeholder tag=span i=885} {placeholder tag=p i=233} {placeholder tag=span i=886}本年度职工总数{placeholder tag=span i=887}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placeholder tag=span i=888} {placeholder tag=p i=234} {placeholder tag=span i=889}本年度科技人员数 {placeholder tag=span i=890}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placeholder tag=span i=891} {placeholder tag=p i=235} {placeholder tag=span i=892}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placeholder tag=span i=893} {placeholder tag=p i=236} {placeholder tag=span i=894}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placeholder tag=span i=895} {placeholder tag=p i=237} {placeholder tag=span i=896}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placeholder tag=span i=897} {placeholder tag=p i=238} {placeholder tag=span i=898}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placeholder tag=span i=899} {placeholder tag=p i=239} {placeholder tag=span i=900}本年度新增就业人员数{placeholder tag=span i=901} 指报告期内本企业新增录用的从业人员。此{placeholder tag=span i=902}指标直接调取{placeholder tag=span i=903}火炬统计企业报表(三)人员{placeholder tag=span i=904}概况{placeholder tag=span i=905}表中当年新增{placeholder tag=span i=906}从业人员(QD26){placeholder tag=span i=907}指标数据。{placeholder tag=span i=908} {placeholder tag=p i=240} {placeholder tag=span i=909}本年度吸纳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数{placeholder tag=span i=910} 指报告期内本企业在国内各类高校毕业生中招收的应届毕业生(包含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学生)。此{placeholder tag=span i=911}指标直接调取{placeholder tag=span i=912}火炬统计企业报表(三)人员{placeholder tag=span i=913}概况{placeholder tag=span i=914}表中当年吸纳高校{placeholder tag=span i=915}应届毕业生(QD14){placeholder tag=span i=916}指标数据。{placeholder tag=span i=917} {placeholder tag=p i=241} {placeholder tag=span i=918}总收入{placeholder tag=span i=919} 总收入是{placeholder tag=span i=920}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placeholder tag=span i=921}总额{placeholder tag=span i=922}与不征税收入按照{placeholder tag=span i=92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placeholder tag=span i=924} {placeholder tag=p i=242} {placeholder tag=span i=925}销售收入{placeholder tag=span i=926} 销售收入{placeholder tag=span i=927}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主营业务收入{placeholder tag=span i=928}与{placeholder tag=span i=929}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placeholder tag=span i=930}此指标直接调取火炬统计企业报表(二)经济{placeholder tag=span i=931}概况表{placeholder tag=span i=932}中营业收入({placeholder tag=span i=933}QC05_0{placeholder tag=span i=934})指标数据{placeholder tag=span i=935}。{placeholder tag=span i=936} {placeholder tag=p i=243} {placeholder tag=span i=937}净资产{placeholder tag=span i=938} 净资产{placeholder tag=span i=939}为{placeholder tag=span i=940}资产总额{placeholder tag=span i=941}减去负债{placeholder tag=span i=942}总额{placeholder tag=span i=943},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placeholder tag=span i=944}会计{placeholder tag=span i=945}报表期末数为准。{placeholder tag=span i=946}此指标直接调取火炬统计企业报表(二)经济{placeholder tag=span i=947}概况表{placeholder tag=span i=948}中{placeholder tag=span i=949}年末所有者权益({placeholder tag=span i=950}股东权益{placeholder tag=span i=951}){placeholder tag=span i=952}({placeholder tag=span i=953}QC33{placeholder tag=span i=954})指标数据{placeholder tag=span i=955}。{placeholder tag=span i=956} {placeholder tag=p i=244} {placeholder tag=span i=957}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placeholder tag=span i=958} 是指{placeholder tag=span i=959}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placeholder tag=span i=960}服务{placeholder tag=span i=961}){placeholder tag=span i=962}收入{placeholder tag=span i=963}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placeholder tag=span i=964}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placeholder tag=span i=965} {placeholder tag=p i=245} {placeholder tag=span i=966}(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placeholder tag=span i=967} {placeholder tag=p i=246} {placeholder tag=span i=968}(2)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placeholder tag=span i=969} {placeholder tag=p i=247} {placeholder tag=span i=970}(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placeholder tag=span i=971} {placeholder tag=p i=248} {placeholder tag=span i=972}企业应正确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由具有资质并符合新修订{placeholder tag=span i=973}的{placeholder tag=span i=974}《高新技术企业{placeholder tag=span i=975}认定管理{placeholder tag=span i=976}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placeholder tag=span i=977} {placeholder tag=p i=249} {placeholder tag=span i=978}纳税总额{placeholder tag=span i=979} {placeholder tag=span i=980}指在报告期年度内,企业按照{placeholder tag=span i=981}税法规定,{placeholder tag=span i=982}经{placeholder tag=span i=983}计算得出的{placeholder tag=span i=984}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应该{placeholder tag=span i=985}向税务机关缴纳{placeholder tag=span i=986}的各项税金、特种基金和附加费等。不论是否当年度实际发生,只要是{placeholder tag=span i=987}当年度应该缴纳的{placeholder tag=span i=988}税额都需要填报。{placeholder tag=span i=989} {placeholder tag=p i=250} {placeholder tag=span i=990}企业所得税减免额{placeholder tag=span i=991} {placeholder tag=span i=992}指报告期内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placeholder tag=span i=993}法及相关税收{placeholder tag=span i=994}政策依法享受的企业全部所得税减免额,包含企业{placeholder tag=span i=995}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产生的所得税减免、研发加计扣除政策产生的所得税减免{placeholder tag=span i=996}以及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开办企业而{placeholder tag=span i=997}产生的所得税减免等情况{placeholder tag=span i=998}。企业{placeholder tag=span i=999}所得税按{placeholder tag=span i=1000}纳税年度计算{placeholder tag=span i=1001},纳税年度{placeholder tag=span i=1002}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placeholder tag=span i=1003}。{placeholder tag=span i=1004} {placeholder tag=p i=251} {placeholder tag=span i=1005}利润总额{placeholder tag=span i=1006} 指企业在一定{placeholder tag=span i=1007}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placeholder tag=span i=1008}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数额,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placeholder tag=span i=1009}根据{placeholder tag=span i=1010}会计{placeholder tag=span i=1011}“{placeholder tag=span i=1012}利润表{placeholder tag=span i=1013}”{placeholder tag=span i=1014}中{placeholder tag=span i=1015}利润总额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执行{placeholder tag=span i=1016}2006年{placeholder tag=span i=1017}《{placeholder tag=span i=1018}企业{placeholder tag=span i=1019}会计准则》{placeholder tag=span i=1020}或2011年{placeholder tag=span i=1021}《{placeholder tag=span i=1022}小企业会计{placeholder tag=span i=1023}准则》{placeholder tag=span i=1024}的{placeholder tag=span i=1025}企业,{placeholder tag=span i=1026}利润总额{placeholder tag=span i=1027}为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利润总额为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再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placeholder tag=span i=1028} {placeholder tag=p i=252} {placeholder tag=span i=1029}出口总额{placeholder tag=span i=1030} 指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交给外贸部门出口的产品、商品、出售给境外企业的技术或者为外商提供服务获得收益的总金额。包括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以及境外技术合同或者服务实现金额。此{placeholder tag=span i=1031}指标{placeholder tag=span i=1032}直接调取火炬统计企业报表(二)经济概况表中出口总额(QC{placeholder tag=span i=1033}11{placeholder tag=span i=1034})指标数据。{placeholder tag=span i=1035} {placeholder tag=p i=253} {placeholder tag=span i=1036}研究开发活动{placeholder tag=span i=1037} 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不包括企业对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装置、产品、服务、工艺或知识等)。{placeholder tag=span i=1038} {placeholder tag=p i=254} {placeholder tag=span i=1039}研究开发费用额{placeholder tag=span i=1040} {placeholder tag=span i=1041} {placeholder tag=span i=1042}企业的{placeholder tag=span i=1043}研究开发费用{placeholder tag=span i=1044}是{placeholder tag=span i=1045}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的。{placeholder tag=span i=1046}企业{placeholder tag=span i=1047}应正确{placeholder tag=span i=1048}归集研发费用,并由具有资质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placeholder tag=span i=1049}认定管理{placeholder tag=span i=1050}工作指引》规定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研究{placeholder tag=span i=1051}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placeholder tag=span i=1052}主要{placeholder tag=span i=1053}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placeholder tag=span i=1054}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和{placeholder tag=span i=1055}其他费用。{placeholder tag=span i=1056} {placeholder tag=p i=255} {placeholder tag=span i=1057}在中国境内研发费用额{placeholder tag=span i=1058} 是指企业内部在中国境内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与委托境内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的研究开发活动所支出的费用之和,不包括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完成的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受托研发的境外机构是指依照外国和地区(含港澳台)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受托研发的境外个人是指外籍(含港澳台)个人。{placeholder tag=span i=1059} {placeholder tag=p i=256} {placeholder tag=span i=1060}基础研究投入费用总额 {placeholder tag=span i=1061}是指{placeholder tag=span i=106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中,为获得科学{placeholder tag=span i=1063}与{placeholder tag=span i=1064}技术{placeholder tag=span i=1065}(不包括{placeholder tag=span i=1066}社会科学、艺术{placeholder tag=span i=1067}或{placeholder tag=span i=1068}人文学{placeholder tag=span i=1069})新知识{placeholder tag=span i=1070}等基础研究活动支出的费用总额。{placeholder tag=span i=1071} {placeholder tag=p i=257} {placeholder tag=span i=1072}